【不只是遺憾】本會聲明 請未來的縣長對於宜蘭教育發展提出具體承諾!

不只是遺憾!
請未來的縣長對於宜蘭教育發展提出具體承諾!


     本會於98年9月23日辦理「宜蘭縣教育政策對談會」,邀請各主要政黨縣長參選人呂國華先生及林聰賢先生,與全縣各學校教師會代表座談,發表對於未來教育政策之想法。當天只有林聰賢先生與會,呂國華先生以另有行程之理由未出席,本會於9月24日聯繫縣長室了解呂國華先生對於本會所提出之教育承諾書是否簽署,直至今日呂國華先生仍未承諾簽署教育承諾書。僅透過媒體由教育處呂建吉處長表達此份教育承諾書縣府都已經在做了,是否需要簽署並不重要。對於此一回應,本會發表聲明如下:

     宜蘭縣教育預算佔總預算三成以上,教育工作是縣政的基礎工作之一,對於未來的教育政策發展,縣長候選人應該有具體且明確的推動方向與主張,本會所提出之教育承諾書內容,希望在過去的基礎上,繼續向前邁進。檢視當前教育行政機關之作為,本會除了表示遺憾之外,更希望未來的縣長對於宜蘭教育發展能提出具體承諾。既然「縣府都已經在做了!」,我們呼籲呂國華先生應簽署此份教育政策承諾書,正式回應對於本縣未來教育發展的想法。

     對於教育承諾書之內容,本會檢討教育行政機關之作為,提出以下幾點意見如下:

1.積極規劃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方案已於98.09.04.由教育部核定公布,即將在明年3月開始宣導推動期試辦工作,面對國中升學制度此一重大變革,然縣府僅於98.08.20.召開免試實施要點草案研議會議審查要點。對於家長及學生的宣導工作、研議國中薦送模式內涵、強化國中學生生涯發展輔導工作等,直至今日看不到縣府有任何具體積極作為。

2.保障教育預算合理性編配,提高教育經費執行率
※教育預算的落實與教育經費的執行是教育品質的重要指標,據縣府指稱是為了提高舉債額度,所以虛列預算數。然而,依94至97年度決算數來看,94至96年剩餘數只有2億元左右,97年度剩餘數卻高達42億元,是預算執行不力,亦或是預算浮濫編列,數字會說話,縣府應該具體提出說明。

年度支出預算數決算審定數剩餘數執行率
979,954,607,0005,752,969,5664,201,637,43457.79%
965,585,547,0005,374,876,905210,670,09596.23%
955,488,033,0005,259,948,970228,084,03095.84%
945,794,931,0005,515,160,513279,770,48795.17%

執行率=決算審定數÷支出預算數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主計處網站94-97年總決算歲出政事別審定表

3.落實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維護本縣國民教育品質
※本會自從創會以來,即希望能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之問題。近四年來,多次行文至縣府,並提案經教審會通過國教品質提升方案,然縣府卻遲遲未有積極作為。不適任教師身分不等同於超額教師,該處理之教師就應依法定程序予以解聘。不適任教師之處理也不等同於推動教師評鑑,教師評鑑是為了提升教師專業效能的方法之一,不是為了解決不適任教師的問題。

4.進行教育處組織再造,增進彈性與效能、發揮教育行政專業
※目前為提升學校行政工作效能,各校紛紛推動組織再造,然而教育處的組織再造卻遲未進行。教育處國教科主管校園工程業務、特教科兼辦幼稚教育業務、國教輔導團與研習中心業務重疊等現況,主管本縣教育事務的教育處亟待進行適度整併與創新。

5.落實教育審議委員會功能,聚焦重大教育方針之探討與議決
※四年來,教育審議委員會無論從召開次數、縣長參與及討論議案品質都是歷屆最差的。依教育基本法設置之教育審議委員會,應是聽取意見、凝聚共識的交流平台,然而依其設置辦法,每兩個月要召開一次,變成平均每四個月召開一次;縣長應親自主持的會議,呂國華縣長全程主持參與的次數卻寥寥可數,甚至是由非委員會成員的副縣長代理主持;會議決議往往是議而不決,決而不行。例如: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之規定,各校應送交校務中、長程校務發展計劃至教審會審議,經第9屆第2次教審會決議(97.06.18.)應依法辦理,然一年過去了,此一決議形同具文。

屆別

年份召開次數縣長缺席情形
72006-2007395/07/12缺席由副縣長主持
82007-20083 
92008-20094 
102009-20102(98.08.18) 

宜蘭縣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第5條:
本會會議由主任委員(註:縣長)召集,每二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如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亦得召集之。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12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教育機構、公立學校,應訂定中長程教育發展計畫,報請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查通過後,提送依教育基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設之直轄市、縣 (市) 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
前項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應依第十條第一項核定之基本需求及分擔數額,提出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教育機構、公立學校之預算數額建議案,作為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編列年度教育預算之依據。

6.檢討校長遴選制度,實施校長辦學績效評鑑
※經第9屆第3次教審會(97.10.03.)由家長團體代表提出校長遴選制度應加以修正,經會議通過後。然一年過去了,召開了數次的會議,受至於部分壓力團體,針對委員會的組成及遴選階段仍無法達成共識。至於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乃依國民教育法應執行之事項,本會四年來,多次行文促請縣府執行,但仍是原地踏步沒有任何具體作為。

7.回歸教育本質,排除政治力量對教育現場的干預
※教育與政治之間,雖不至於到涇渭分明的關係,然應給學校專心經營教育本務的空間,縣府應遵守現行法令規章並依循體制內督導機制,排除政治力量介入校園經營與正常運作。然四年來,在校園裡屢屢發生政治力量要求額滿學校違法超收學生、政治人物介入新生入學及校長遴選等情事,甚至於有政治人物假借校園宣導之名,行選舉行銷宣傳之實,回歸教育本質,我們希望未來的縣長能減少對教育現場的干預。

8.降低公立幼稚園班級人數,帶領宜蘭幼稚教育品質提升
※受到少子化的影響,學生人數逐年減少,四年來,國小班級人數已向下調降。我們期待未來的縣長也能延伸至公立幼稚園,逐年調整其班級人數,讓幼兒得到更好的照顧。

9.不輕易廢除一所學校,不資遣任何一位超額老師
※學校除了具有社區的教育功能之外,也是文化的重心、心靈的角落。「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我們期待未來的縣長能有這樣的理想以及具體作為。

10.逐步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提升教學品質
※業經宜蘭縣教育審議委員會第10屆第1次會議(98.04.23.)決議自98學年度起,朝向1比1.52方向規劃辦理。然實際上,98學年度卻未依此決議執行,國小教師員額編制依舊是1:1.5。

面對年底的縣長選戰,教師組織不想打口水戰,我們希望未來的縣長能提出具體承諾,並一同實現我們對於教育發展的理想與目標,這樣的縣長人選將會成為教師組織所願意支持的對象。

宜蘭縣教師(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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