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欣見教育部導正學前教育,立法支持不揠苗助長的家長
教育部擬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補習班不得招收未足六歲兒童」,本會欣見教育部勇敢導正學前教育,立法支持不揠苗助長的家長。但除了進行法律規範之外,建議教育部蒐進國內外對學前教育與學生日後發展的各種研究,進行社會溝通,以使家長了解過早學習對幼兒的不利影響。
*支持立法保全全國幼兒的童年
對於語文或其他學科知識的學習應該從什麼年齡開始,雖然學界並沒有定論,但是台灣不少家長怕孩子輸在起跑點,揠苗助長,在幼稚園就送小孩上各種班,尤其是語言和學科知識的班別,讓孩子失去童年,已是不爭的事實。流風所及,使得其他家長也感到恐慌,只好也送自己的小孩加入「不要輸在起跑點的行列」,最後導致連堅持不讓孩子過早學習的家長,幾乎找不到不上英語和注音符號的幼稚園。
小孩因此失去童年,家長因此負擔大幅增加,此時政府若不肯面對問題,予以規範和導正,可謂失職。
太多孩子過早學習的結果,使得國小國中想依教育心理學的研究,讓孩子依正常的進度學習也產生困難。國小小一才開始教注音符號,提早學的孩子早就學過了,坐不住,反而不專心,學不好國語文;提早學英語,離開了補習班又沒有英語環境支持,也一樣難以學好英語。但是,最重要的是,如果依正常的狀況,學生入學後就可學好,為什麼要讓揠苗助長的家長和把教育當成「市場」的大人,剝奪全國幼兒的童年。
*支持立法,以減輕家長的育兒負擔
有人說,補習班不能招六歲以下學生,就變成有錢人請得起家教,可以贏在起跑點,其實正好相反。補習班可招六歲以下學生,迫使不想讓孩子提早學習的家長,要和要孩子提早學習的家長一起分攤補習費,結果大部分家庭負擔都增加,家裡窮得沒錢補習的孩子才真可憐。如果立法支持不想揠苗助長的家長,讓六歲以下的幼兒不用補習,不管家庭經濟如何,孩子都不用提早學習,到學校正常學就好,誰都不可憐,家長的負擔就減輕很多。
想要過早學習只有請家教一途,一般小康家庭負擔不起,反正到學校就會教,沒有必要非得請家教。富有而且堅持要求子弟提早學習的家庭,付得起請好幾個家教的錢,就讓他們請吧!這樣的家庭總是少數,不會干擾國中小正常的學習進度,不過,也請這類家長深思,其實入學後按正常進度認真學就不會落後,何不讓孩子保有童年,讓他和同年的孩子一樣的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