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收文】縣府回覆有關校務行政系統學生資料各欄位之必要性Post author:宜蘭縣教師(工)會Post published:2009 年 10 月 16 日Post category:會務公告敬致 本會國中小會員教師:附檔為縣府回覆有關校務行政系統學生資料各欄位之必要性之函文,請 卓參~收文第228號:縣府回覆有關校務行政系統學生資料各欄位之必要性.pdf 宜蘭縣教師會 敬上 宜蘭縣教師(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相關內容【行政中立法】教育部函:有關公立學校未兼行政職之教師是否適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釋義2009 年 10 月 16 日【會務公告】本會聲明有關法規處副主任張培源老師被控告妨害名譽一案2015 年 9 月 18 日本會法規處人員102年9月至12月份輪值表2013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