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會新聞稿】馬政府準備這樣落實兩公約嗎?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

馬政府準備這樣落實兩公約嗎?

在各工會團體與教師組織強力要求下,選前就承諾要召開的「工會法修法公聽會」,終於在今天登場。然而,在各工會普遍關心修法內容並且想要踴躍出席公聽會的情況下,主辦單位卻大幅限縮各工會的出席人數,尤有甚者,作為此次工會法修法利害關係人的教師組織,竟然未在受邀參加公聽會之列,經過全國教師會反映後,主辦單位仍然只願意給擁有十萬會員的教師組織一位與會代表。

此舉實已嚴重背離國會召開公聽會之目的,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6條、第57條相關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主辦之公聽會本應歡迎、廣邀各利害關係人踴躍出席表達意見,怎會以各種理由拒絕相關團體之代表出席表達意見?

明天就是世界人權日,同時也是馬政府公佈之「兩公約」的施行日,然而,無論是工會法修法,或是今天的公聽會,全國教師會完全感受不到政府真有保障基本人權的決心與作為。

全教會必須再次表示,保障基本人權不應淪為口號,針對有關工會法之修法,全教會與各工會之訴求是:

一、堅持原工會法「強制入會」之精神。

二、「非典型僱用」勞工有權加入要派公司工會。

三、教師可組企業工會。

四、教師工會適用雇主代扣會費條款。

五、工會聯合組織理事長受會務假保障。

形式上,《兩公約施行法》的立法與施行,似乎意味著政府保障台灣人權的決心,實質上,正在進行中的《工會法》修法更能檢驗馬政府落實《兩公約》的決心。再次呼籲馬政府應在工會法中完整保障全體受僱者的勞動基本權,否則又何必大費周章通過什麼兩公約呢。 

新聞聯絡人:文宣部主任羅德水 0920-43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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