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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2010/4/29
週三加開課北市擬跟進 教部:實驗方案不能強制
楊惠芳、莊舒仲/綜合報導
臺北縣國小實施活化課程實驗方案,週三下午多了三節課,學童的英語課時數比北市多,有議員擔心北市學童輸給北縣,要求跟進。臺北市教育局表示,將評估在週三下午加開英語課的可行性。全國教師會昨天質疑,教育不是軍備競賽,不應該為了加課犧牲兒童人權。教育部表示,任何縣市要在週三下午加課,必須以實驗方案或社團方式進行,不能強制學童參加。
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表示,目前臺北縣是進行實驗課程,必須報教育部核備,還要尊重學童及家長意願,不能強迫參加;北市目前考量以社團方式在週三下午開英語課。他強調,如果北市確定以社團活動進行,必須維持多元性,不能只上英語課,應增設一些對身心健康有益的社團,如藝文、體育、童軍及美勞類等。
全國教師會教學研究部主任吳忠泰表示,臺北縣的做法根本不叫實驗方案,英語課的上課時數,已經達到官方語言的強度,他認為強迫所有學童都加課上英語,已經違反兒童人權,全教會將蒐集國內學童上課時數超越世界各國的資料,提供給國內外人權組織。
吳忠泰說,目前九年一貫課綱規畫,從小學三年級開始上英語,國內的英語師資已經不足,如果向下延伸到一年級或增加英語的上課節數,師資不足的情形勢必更嚴重。
楊昌裕表示,社團活動除了多元性外,必須符合幾個原則,包括:學童必須是自願參加,經費以自給自足為主。他指出,如果是社團活動,學校可以自行開辦,不必報教育部核備,且師資方面也有較多彈性,不必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甚至可以聘請外籍師資,以北市文化國小為例,就是由家長自費聘外籍教師在學校上英語課。
臺東縣教育處長汪履維表示,北縣的作法將會造成縣市學生競爭不公平。沒有經費的縣市學生可能會輸在起跑點上,而且加課也會造成磁吸效應,易吸走其他縣市的相關師資。
各縣市英語活化課程一覽表
臺北縣(九十九學年度): 一至二年級學童每週上三堂英語課、三至六年級每週則有四堂,利用週三下午加課。
臺北市(九十九學年度):評估跟進推動,利用每週三下午的社團時間加課。
桃園縣(民國一百年):小學一、二年級開始上英語課。
高雄市(九十九學年度):學校有師資和意願的情況下,可利用彈性課或其他課內時間排課,高年級可排三堂課,中年級兩堂課,低年級一堂,但不考慮增加課外上課時間。
屏東縣(九十九學年度):挑選縣內少數學校進行實驗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