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會新聞稿】對行政院通過公校教師退休條例修正草案的回應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

對行政院通過公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的回應

  本案雖與公務人員連動,但教師和公務人員工作性質不同且在退撫基金內係依軍公教三類分戶立帳,並不混用,行政院遷就人事行政局主張公教必須一致,拒絕教育部考慮教學活力的微調主張,令人失望。

該案號稱改革,但只想改「基金參加人」之權益,卻毫不考慮基金管理機構應如何改革以促使績效不彰的退撫基金改善獲益率,又誇大延後退休的財務效果,罔顧地方政府以新換舊的成本效益及促進就業之貢獻,如此片面改革要博取社會的美名,顯然是欺世盜名。

校園原本已為了少子女化而「退得多補得少」,現在如阻滯教師的退休,使得新陳代謝完全停止,無異是對各師培單位送上致命一擊,年輕準老師的就業機會倍受打擊,充其量只能擔任代理教師,扼殺優秀教師接棒的機會,行政院必須對此負完全責任。

本會對該案已於98.06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完整立場,不須片面支持或反對單一條文,將會提出完整論述及主張給立法院及社會,以兼顧世代衡平及信賴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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