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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平等對話 解富士康「死」結
中國時報【觀念平台】
2010-05-26
王宏仁(作者為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兼所長)
又出現富士康員工第十一位跳樓死亡新聞,跳樓事件過去一周來在中時引起廣泛討論,吳典蓉認為媒體渲染多少會造成連鎖自殺效應,曾昭明認為全球各地精實生產會帶來壓迫勞工的後果,中國學者則歸因於不公的社會與勞動體制。這些說法都具一定的說服力,但卻忽略了資本主義中最難以處理的勞資關係,特別是工人組織自主工會的問題。許多台灣高科技冷血公司的管理制度,常以家父長恩庇制度來提供員工較佳的福利,但這是「施捨」,而不是民主社會基於平等公民身分,讓工人自主運作為本身利益代言的環境。
過去常聽到一個台灣前百大公司應徵人才時的口試題目:假如公司提供的福利遠遠超過《勞基法》,你覺得還需要加入工會嗎?假如你回答「需要」的話,那麼你就回家吃自己吧!最近在修訂《教師法》時,教育部跟一些立法委員認為,國家給予大學教授許多福利,因此大學教師沒有權利組織工會,只能有「聯誼會」。不管是民間企業,或者台灣政府,仍然維持著半世紀前的管理觀念:我已經給你最好的了,你還要抱怨什麼?
因此,富士康的管理就是整體台灣社會的縮影:該公司提供了遠比其他工廠優厚的環境,也按照法律規定給付所有的社會保險與工資,住宿、伙食、休假、康樂中心,樣樣齊全。但是家父長的恩庇心態,讓它無法容許獨立工會的存在,無法忍受「不服從」的員工,無法接受外來的批評。這樣的管理模式,不是富士康獨有,剛發生在台灣的洋華公司解雇組織工會的勞工,也如出一轍,當政府單位要求該公司恢復聘用被解雇的員工時,公司的上層仍然堅持不從,甘願花錢打官司,也不願意公司裡面存在不服從員工。
為了馴服員工,因此組建偏資方的工會是常看到的手段之一。在中國,根本沒有獨立自主的工廠工會,通常副廠長會兼任工會主席,而副廠長通常也是地方政府派來的人,根本不是為工人利益代言。在台灣的洋華公司,當獨立自主工會成立後,資方為了奪回主導權,因此一下子派四百多名員工要加入成立幾個月、才九十幾名會員的工會,明眼人一看也知道這在搞什麼。
在越南,我們的調查也看到一些號稱給工人最好福利、比其他工廠工資高、勞動條件完全符合政府規定的台商大廠,一樣發生嚴重罷工事件。但,另外一家越南台商大廠,工資比周遭的工廠稍低,卻沒有發生罷工事件,為什麼?因為該工廠允許工人組織自主工會,工會的幹部選舉一切依照民主程序,當有任何勞資爭議時,廠方願意坐下來跟工會面對面溝通,並且在日常生活中雙方共同一點一滴解決勞工的問題(例如幹部罵人、獎懲不公、員工互相打架…等)。
台灣的高科技公司,是過去台灣特殊勞動體制下的產物,他們已經習慣了兩面手法:以家父長的心態提供員工福利,但另方面則透過壓低工資、打壓勞工團結權、爭取租稅優惠,以便累積資本。這種被資本家與國家視為理所當然的政策,造就了當前台灣的勞動人權赤字問題。富士康的跳樓員工問題,絕非只是個人心理因素而已,聘請高僧作法或兩千名心理輔導人員,一樣無法解決勞資的矛盾,回到民主社會中的勞資平等對話,才是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