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聞】立委提案 怪師不就醫就資遣

立委提案 怪師不就醫就資遣
 
聯合報
2010.05.31
楊湘鈞
 
粉筆強塞學生嘴、在走廊上大小便、揚言殺死學生…,目前存在校園的「怪怪教師」,因教師法不周延,學校無法強制老師精神鑑定或治療,無法取得證明停聘,為此立委提案修法,要求怪怪教師應精神鑑定或治療,否則即應退休或資遣。

立委並認為,學校及負責審查的教評會也有相當責任,草案中將增列,若未及時處理,主管機關可要求限期處理,「並得查明怠為處理責任」。

提案立委王進士表示,修正草案如獲三讀通過,校方可有法律依據處理類似個案,「希望消除學校睜隻眼、閉隻眼、能拖就拖的鄉愿作風」。

目前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經醫師證明有精神病」的教師,校方可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但實務上會就醫或就醫後主動提供醫師證明的教師寥寥可數。

但另一方面,若不論是否已治癒即予解聘,也不盡合理,因此王進士、立委周守訓等提案,刪除教師法得解聘規定,另增訂教師法第十四條之四,要求疑似罹病的教師應接受鑑定或治療,並視治療情況決定是否續聘。

依據此一提案,未來教師若因身體衰弱或罹患精神疾病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證」卻不願提出醫療證明者,學校應經教評會審議通過後,於一個月內接受鑑定或治療;屆期不為,經再要求一個月內辦理仍不為者,就應退休或資遣。
 


丟書罵去死 你被怪師教過嗎?
 
聯合報
2010.05.31
王昭月、蔡政諺、楊德宜、王昭月、李青霖
 
受教師法限制,「怪怪老師」幾乎見於各縣市,怪怪老師怎麼怪?高雄縣一名男老師動不動叫學生「去死」;學生作文「我的志願」中寫將來要當總統,他竟揶揄學生將來要A錢。

家長投訴說,這名老師上課時會突然向學生丟書本,還叫女學生摸男同學「重要部位」;更離譜的是,一名學生家長經營輪胎行,老師告訴學生「讀書是為了賺錢」,教學生可刺破別人的輪胎,再讓他們到家裡來換輪胎,「就可以賺到錢」。

家長曾將這名老師的乖張行徑錄音長達二百多分鐘,向議員爆料,去年底在議會引起譁然,最後被調為科任老師,並送教評會調查,至今還在任教。

「我們也知道怪,但這些疑有精神疾患的老師,根本不願意去做精神鑑定」,高雄縣政府官員無奈地說,高縣這類教師約有三、四人,都在觀察輔導期,明知他們可能有問題,但未經鑑定不能處置,十分棘手。

高縣一名女教師就堅持不做鑑定,但她上課時眼神幾乎不與學生交流,拿起課本一字不漏從頭念到尾,學生在教室跑來跑去也不管,反正時間到了就下課;偶爾還會大吼大叫。

高雄市也有一名老師就被家長形容是典型「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上課猛抄黑板,滔滔不絕一直講,看也不看學生一眼。孩子很挫折,覺得「老師都不理我!」如果有人舉手發問,老師就會說:「這個不要問,等一下就會教」,最後還是沒結果。

這名老師還會一直喃喃自語:「完蛋,要教不完了、要教不完了……」家長懷疑老師是不是有恐慌症?校方請老師去看醫生,但老師堅持自己沒病、沒問題。

桃園市某國小老師更扯,要求學生憋尿,理由是「培養未來性能力」,家長搞不清楚憋尿和未來性能力有關連,得知學生由他擔任導師,都「有志一同」要求將孩子轉班,縣議員反映這名怪老師不適任,三年了,仍不了了之。

 

全教會:也要顧及人權
 
聯合報
2010.05.31
薛荷玉、喻文玟、徐如宜、李青霖
 
「怪怪老師」將被強制要求進行精神鑑定、治療,全國教師會指出,保護學生受教權益的方向是對的,但執行層面上如何兼顧教師人權,全教會將會提出具體修法建議。

全教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全教會贊同應協助問題教師治療,也贊同處理不適任教師,這樣的問題不應閃躲,重點在於執行方式是否得當。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表示,強制教師接受治療涉及人權,須與衛生醫療主管機關研商,才能提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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