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1019教師工會就是「教師專業與權益的捍衛者」——教師組工會勢不可擋
(全國教師會)
◎先從基層老師的經驗談起:
「教師組織工會」,在一般基層教師的認知中,似乎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但是,最近看到立法院動作頻頻,似乎又燃起一線希望。老師們兢兢業業於教學工作,常忙得焦頭爛額,根本無暇顧及自身權益,或許是因為過往職場文化使然,面對尚未遇到的事情,總是選擇冷漠以對。但是,隨著政府對教師工作條件的一再改變與對退休基金的財政缺口的束手無策,午夜夢迴時,想到自己可能會晚景悽涼,竟也驚得一頭冷汗!
教改十年,學生壓力變大,老師壓力也變大,但是權益也是「損很大」,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政府部門的決策過程中,第一線人員往往是缺席的。因此,面對當前教師組織轉型的成功與否,除了與政府部門的溝通協商之外,我們認為基層教師參與也是很關鍵性的一點。因為不了解所以冷淡,因為冷淡所以沒有聲音,沒有聲音就沒有人會去重視,集合越多人的聲音,政府部門才會更加重視。所以,如何讓基層老師深刻體認正視自身權益的可能危機與教師組織工會的必要性,應是教師會近期的首要工作。
◎再就教師對組織工會的相關疑慮釋疑:
教育部常用職場福利當要脅手段,希望教師接受現狀即可,若組織工會既有教師福利恐將變動;疏不知職場福利、教師權益乃是來自於法律的保障,豈是說廢除就廢除,如公教人員保險法對於教師保險之規定、教職員退休條例對於教師退休之規定、教師法對教師權利義務之規定等,這些規定都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佈之法律,即便要改變也須經正常修法程序為之。況且,即使教師們乖乖聽話並順從所有政府政策,既有的權益依然會改變,例如先污名再行「肥高官瘦小吏」假改革的公保優存改變便是一例。
至於若教師組織工會則會被質疑其教育專業性的問題,則更屬無稽。反對教師組工會者以為教師並非勞工,且認為教師工會不是專業人員團體,此與國內外工會早就權益與專業並行不悖有很大資訊落差。眾所周知,自教師會依教師法依法成立以來,除了教師權益的維護之外,在教育政策的監督及教師專業的建構上一直都扮演著關鍵的角色。再者,教改政策之所以無法執行甚至招致失敗,根本原因實由於主管部門不論從決策的正當性到政策實際內容的可行性,在在都充斥著行政權獨大的傲慢,既缺少了由下而上教育專業的力量展現,也始終未重視教學現場上基層教師的心聲與意見。因此,一個沒有完整勞動三權的教師會,當然也就在維護教師專業上顯得捉襟見肘而無法充分發揮教師組織的應有功能了。
◎教師組織工會的進步潮流沛然莫之能禦
自今年四月立法院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以來,原工會法第四條限制教師組織工會之規定勢必要做相關修正,才能符合兩項人權公約之精神。基於此,我輩們更應清楚地體認:「勞動人權」是普世的基本價值,所有的受雇者都應享有組織工會之基本權利,不因職業別而被剝奪或有所限制。更因為我們正站在締造台灣人權歷史的浪頭上,任務誠然艱鉅、責任堪稱重大,但我們必須責無旁貸地一肩挑起,同時義無反顧地推動勞動人權教育,如此也才不負教師身為社會改革與教育進步力量發動者所應承擔之社會責任。
換言之,此時此刻,對於教師組織工會不能再有一絲一毫的懷疑,只要勇往直前,你我都可以是「教師專業與權益的捍衛者」!「人權立國」絕不能只是句口號,更應該是全民教育的體現與民主人權的實踐;至於「教師工會」能否在未來的教育改革與社會進步上發揮關鍵的正面力量,且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