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會公文】本會反對課稅案變更配套內容(本會發文及教育部覆文)

全教會反對課稅案變更配套內容

全教會發文
990519-發文-99301號-本會反對課稅案變更配套內容.pdf

教育部覆文
990531-教育部覆函(發文-99301號-本會反對課稅案變更配套內容).pdf

========以下為新聞稿========

支持取消軍教免稅  改善教育環境之原配套務必到位

過去幾年,全教會早已多次公開支持取消免稅案,更透過無數次對談及專刊方式宣導,現場絕大多數教師接受課稅配套,因此對於510日財委會審查所得稅法,本會再次重申支持立場。不過近來行政院企圖以國中小及幼稚園教職員數減少與課稅級距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於98年修法調整為由,推翻早已定案多年的配套方案,全教會被動提出以下說明:

一、     教師的課稅配套根本不是「課多少補多少,實質所得不減少」
國軍配套才是「課多少,補多少」,國軍因為是實質補回薪資待遇,自然是隨著實際課稅所得多少調整補回數額。但教師可不是補回個人待遇,教師是以令許多改革學者都佩服的「改善教育環境」為配套,早期甚至不少教師還要求政府應該編制同等經費,一起改善長期被各界公認的國中小不合理工作環境。因此,要把歷經兩黨行政院同意及兩屆立法院延續支持的立場推翻,不只是政府誠信破產,更讓不是補回待遇的教師們有被騙的感受。教師們要問,難道學校輔導及社工人數及基本授課時數要每年按課稅額多少重算一次嗎?為了真實改善教育環境,未來若是任一配套縮水,教師不會沉默。除非取消軍教免稅的配套方式軍教相同,自然依實際課稅所得計算,否則全教會不會同意改變原配套,更別說其實這些配套只是改善局部教育環境,距離中小學工作條件應一致還差距甚遠。

二、     本會再次嚴正聲明
教師之配套項目皆為長期以來教育部未能實現的基本工作條件,也就是沒有取消免稅,教育部早就必須做,也該做的!這些配套根本不是福利,是政府長期沒有做到的。

三、     務請立法院持續整體考量修法後之配套不應縮水
本案對於立法院而言,表面看來只是修正法條為取消軍教免稅的文字,實質上則是立法院早就以各黨都有共識的附帶決議,要求取消免稅上路前各項配套應完成立法,可見立法院完全清楚立法的各項因素,並且對行政系統預作指導,充份了解配套之重要,全教會堅信立法院不會只管免稅法源之取消,放任行政單位輕率毀棄原配套,本會感謝今日所有發言支持原配套及配套必須同步到位的委員。

四、     行政院應公開保證原配套貫徹到底
長期以來,國小教師沒有基本授課時數保障、教師編制低,連增加組長所減的課也是直接排給教師,國中教師授課時數也存許多不合理之處,這些都亟待立即解決。更別說國中小導師費歷經主任、組長、行政加給多次調高後,已近20年未更動,實務上國中小學導師幾乎全時全人服務家長與學生,導師費卻遠不及大專導師,教育部知之甚詳,各層級官員在各種場合一再以「我們了解,可是…….」來回應,早就怨聲載道,若再加上長期行政、輔導人員不是不足就是根本沒人,教育部豈能不給國中小教師一個交代。全教會認為行政院不能任財政部以「課多少補多少」砍殺不是補回薪資所得的教師原配套。我們要求行政院應充份認知到這些配套是公務預算該做的,教師課稅所得是挹注教育經費,不夠的本來就是行政院該編列的。
全教會再次重申支持取消軍教免稅,但也懇請各界理解配套務必到位的特殊價值。同為取消免稅條件,教師所做的努力不能在最後關頭被輕易毀棄、打擊。

新聞稿之電子檔案,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nta.org.tw)下載。

新聞聯絡人:全教會理事長  劉欽旭  0917-56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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