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6/10國語日報
「社論日日談」理想和務實
因為「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引發的風暴,使教育部長吳清基自承錯誤的攬下責任,還說自己是「教育理想主義者」,因此對政策的推動有「一廂情願」而「太浪漫」的想法。對照行政院長吳敦義所說「教育部可能很快的興高采烈講的話,沒有百分之百的精準」,似乎確是如此。然而,事情演變至此,即使吳部長願意承擔責任,政府也把「富」的基準提高了三十萬元,作為補救措施,但確實已經造成了不少學生、家長、學校的困擾。
我們無意在一片撻伐聲中再落井下石,但對公務員的行事態度和風格,願進一言;當前最常聽到公務員講的話是「依法行政」,很多時候,所謂「依法行政」是推諉塞責的藉口,套一句老式的官僚話,那就是只知道一切「等因奉此」,不願意用心解決問題,甚至認定既是自己的職掌,就有「我說了算」的心態。像吳部長如此有理想的公務員,恐怕不多,可惜的是橫向溝通不足,使原來的理想成了「一廂情願」的「浪漫」,犯了行政的大忌。
擔任首長或主管,沒有理想,猶如尸位素餐、一事無成;有理想而不能務實,就難免會自貽伊戚。如何拿捏,就看各自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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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11國語日報
「社論日日談」排富或不排富
教育部日前公布「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費方案」有排富條款,與今年三月的版本(沒有排富條款)落差甚大,讓不少學生與家長措手不及,引起教育風暴。
擴大私立高中職補助,逐步拉平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是近年政府努力的目標,是很好的教育政策;然而這項政策卻引發社會軒然大波,可說是始料未及,顯然政策研擬過程中出現漏洞和溝通不足所致。
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方案,引燃排富與不排富之爭,前者基於財政負擔和社會觀感考量,認為不應對中高收入者補助,否則有失社會公平正義;後者基於推動擴大免試入學和十二年國民教育需求,認為每名學生須接受同等待遇,避免引發民怨,以符庶民教育精神。
排富與不排富,教育政策決定都會陷入兩難困境,主要原因在於教育政策的推動需要經費奧援,值此政府財政不佳之際,貿然提出不排富教育政策,的確需要深思。
教育行政人員有遠大理想,倘若缺乏長官和財務單位的支持,很多好政策都不容易推動,這或許就是教育行政人員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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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國教… 需要專業+浪漫
【聯合報╱周祝瑛/政大教育系教授、吳武典/台灣師大特教系名譽教授】 2010.06.10
「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方案」補助門檻幾度轉折,表面上是政府部門之間政策協調上出現時間與經費的重大落差, 實際上更深層的含意是:教育專業與政治力量的兩難取捨!
為什麼以前行政院主導的全面免費營養午餐乙案,在眾多異議聲中,仍能快速地敲定不排富補助?而討論了許多年的延長十二年國教中爭議最少的拉平公私立高中職學費,卻出現重大的政策不同調場面?難道政府忘了馬總統選舉政見中曾再三重申的「推動高職免費,優化技職教育」?
「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方案」有無需要增加排富條款,其實可以詳加討論。教育部三月提出的方案,規畫所有私立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學生只需繳公立學校費用,並自九十九學年度擇一年級試辦,以為十二年國教舖路,甚具合理性和可行性,並普遍被叫好。可惜未獲得院方的了解和支持。尤其行政院所堅持的若採一體適用方式,是以納稅人的錢幫助富豪,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一說,其實是值得商榷的。
畢竟長期以來,由於城鄉差距與貧富懸殊等問題,國內的升學制度往往讓家境背景較佳的孩子可以考取高分而享受更佳的教育資源。許多研究都指出:無論是公私立高中職或公私立大學、普通大學與技職院校之間,都出現貧窮弱勢家庭學生必需支付更高學雜費、卻享受不到較佳資源的情形。其中,學校的課程、教學與考試之深與難,也經常成了多數學生陪少數菁英學生學習的狀況,教育現場充滿過大的壓力與不正常的競爭。
有鑑於此,教育部幾年前就在規畫十二年國教,將讀高中職視為國民權利,透過弭平公私立高中職學費差距,補貼私校學費差額,另外逐漸讓高中職免試入學,減輕升學壓力。許多教育人士更預期:一旦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拉平,往後弱勢學生進私校學費負擔減輕,即可就近入學,並發展學業以外性向,台灣教育將有機會徹底改觀。而透過補貼弭平公私立學校學費差異,是立即可做且爭議較少的部分,排富與否,本非重要的教育政策考量。
面臨知識經濟時代,台灣的教育需要脫胎換骨,需要朝優質化方向邁進,必須加強教育投資。因此,吳部長的「專業與浪漫」是值得肯定的,畢竟政務官應有前瞻的理想和帶領改變的勇氣與擔當。「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方案」的爭議,正凸顯出我國教育資源相對於其他部門的弱勢與短缺,令人浩歎!推動十二年國教的這一小步,竟如此舉步維艱,我們實在擔心這一全民期待的政策轉趨保守(其實目前已經夠保守了),以至於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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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都不浪漫
【聯合報╱黑白集】 2010.06.10
教育部長吳清基說自己「太浪漫」,教育部「一廂情願」以為可以自行調節經費,才使公私立高中職齊一學費方案鬧成這樣。
如此重大政策的決定和轉折,怎麼可能是部長一人「一廂情願」所致?多少學生急得跳腳,被逼著要在一兩天內的截止期限之前更改決定。學生眼裡攸關升學前途的大事,說「浪漫」太扯了吧!
吳部長這兩天道歉又道歉,顯示自知事態嚴重,但這件事實在不能用教育部和行政院「溝通誤解」來解釋。「研擬中的方案」可能在民意方向或財務壓力下改變,例如健保費率、產創條例問題;但部長「宣布」的方案如果還會改,而且結果是致使學生三年一次的升學抉擇,到最後一分鐘要跟著作變更,這話如何說得過去?
吳部長如今還在談「理想主義」之下的十二年國教。以十二年國教這麼重大的目標來說,這次所謂「真正受影響的學生不多」的學費補貼,真會是財務難以承受之重嗎?反過來比比看:所有企業一體適用的營所稅大調降,是國家何等巨大的財稅損失,在「增加台灣競爭力」的大帽子下,政府不也就咬牙扛下來了嗎?
如果真是事關十二年國教的大事,政府應把財務情況允許之下的逐年推行時程表排出來,以昭公信。如果要把「補助經濟弱勢」的社會公平正義的概念加進來,則該請經濟學家出馬評估:台灣目前的學費結構和教育現實,都會區、中上階層孩子有絕大優勢搶進公立高中大學,坐享政府補助下的低學費,這情況是否公平正義?貧富間的優劣之勢何其殘酷,這事一點都不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