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會新聞稿】全教會呼籲:高師大應以具體行動落實校園民主,重拾社會對師培大學的辦學信心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2010.07.05】

全教會呼籲:
高師大應以具體行動落實校園民主
重拾社會對師培大學的辦學信心

  針對高雄師範大學在校務會議中決議,在該校「學生獎懲規則」中增訂「未經學校同意,而利用學校名義從事請願、集會、遊行者,應記予大過處分」的處罰條款,以及高師大校長戴嘉南在校務會議上表示:「舉凡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系學會及高師大任何系所,皆不得以高師大的名義如『高師大某單位』、『高師大某身份』從事對外活動,包含連署聲援、遊行等。」甚至「老師對外發言也需要送公文簽准」等言論,全國教師會表達以下意見:

  一、集會遊行是人民基本權利,大學自治不是校園戒嚴的護身符:集會遊行是受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學校所有章則不應侵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高師大在校務會議所修正通過的「學生獎懲規則」自始無效,所謂師生不得以「高師大某單位」、「高師大某身份」從事對外活動的說法,對高師大師生亦無任何約束力,高師大校長應為其失言公開道歉並儘速謀求補救措施。

  二、學校應鼓勵並保障師生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全教會樂見並且鼓勵師生關心校園公共議題,以本案為例,學生宿舍要如何管理,本來就屬校園公共事務,我們以為,高師大學生完全有能力經由公共討論,提出各方可以接受的宿舍管理自治方案,校方應鼓勵師生對校園公共議題發表意見,對於學生所提出的「教育即自由的實踐,身體及行動自主權應交還學生」、「均衡校區資源,校區分割的成本不應由學生負擔」、「催生民主友善的大學校園」等訴求,高師大校方應予充分尊重,並將學生意見納入相關校務決策。

  三、師培大學應營造校園民主氛圍:只有具批判思考與尊重多元的老師才能培育出進步的現代公民,台灣的中小學師資培育政策,已從一元邁向多元,高雄師範大學作為重要的師培機構,尤應營造尊重多元的校園民主氛圍,致力涵養準老師的民主胸襟,方能從根本提昇學校教師參與校務的能力、落實校園民主。

  全教會必須指出,高師大校方諸多不符民主人權的作為,不僅與當前尊重多元的社會氛圍格格不入,更是校園民主的一大警訊,為保障台灣人權,《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業已於去年12月10日生效,各級學校不能自外於社會,企盼高師大全體師生能以具體行動落實校園民主,重拾社會對師培大學的辦學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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