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報
教育論壇:再論教師工會與教育專業
2010-7-7
作者:羅德水
關於教師工會,一個極為常見的反對說詞是:「教師工會只關心教師權益」、「教師工會不關心甚至會侵犯學生受教權」、「教師工會不是專業組織」等,無論是新修正的工會法中無正當理由而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或是教育部宣稱教師會才是「專業組織」,無疑都是出於這樣的認知。一言以蔽之,敵視教師工會者所認知的教師工會,顯然與專業無關。
以下就從教師工會維護誰的權益,以及教師工會與教育專業的關係,分別進行討論。
其一,教師工會究竟維護誰的權益?
我們已經多次指出,維護成員權益只是工會組織的基本目標,以教師工會為例,維護教師權益充其量是初級任務,相反地,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以及提升教育專業才是教師工會的核心目的。
進一步言分析,維護教師權益與保障學生受教權之間,大多時候根本就是難以切割的。舉例來說,過去這些年來,台灣的高等教育陷入教育市場化的迷障,「評鑑」與「績效主義」大行其是,於是乎,大學教師為求升等只能犧牲教學以增加論文產量,學校為了爭取更多經費補助也只能配合當局不合理的評鑑機制,試想,如果未來教師工會反對現行的評鑑形式,訴求大學教師在研究之餘不應忽視教學的重要性,訴求教育經費的分配不應獨厚少數名校,表面上,這看似在維護學校與教師的利益,實際上,不也等於在為學生爭取更好的教學品質?
再比如說,隨著日益嚴峻的少子化現象,可以預期各中小學減班與併校的情形也將日益增加,未來教師工會若持續要求政府降低中小學班級人數,或者酌減教師授課節數,俾使教師有更多備課時間,又究竟是在維護誰的利益?
以此觀之,師生之間的權益甚至具有高度的關連性與一致性,所謂教師工會只維護教師權益、犧牲學生受教權的指控,根本只是反對者用以攻擊教師工會的說詞。
其二,教師工會是不是專業組織?
無可諱言,在對勞動人權與工會價值缺乏深刻認知的台灣社會,將工會形容成只會維護成員利益的非專業組織,並不讓人意外。教育部在工會法修法過程中,即曾多次強調,「教師會負責專業議題、教師工會處理權益問題」,然而,不得不指出,將教師工會與教育專業對立起來,不僅污衊了工會的專業性,也嚴重背離台灣教育現場的經驗。
其實,「工會主義」與「專業主義」根本不是零合競爭,完全沒有分開處理的必要性,無論將教師工會打成非專業組織,或者宣傳教師工會只負責處理教師的權益事項,都只是反對者用以削弱工會支持度的說法而已。再以台灣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勝枚舉的錯誤教育決策為例,實在難以想像,未來教師工會看到這些荒腔走板、違反教育專業的決策,難道應該視而不見或噤聲不語?
反對者之所以認為教師工會並非專業組織,無需處理教育專業議題,恐怕建立在一個錯誤的假設上,亦即,我們有一個永不犯錯的教育決策系統,或者教育官員的決策都正確無誤。事實上,對部分校長團體而言,一直以來不僅這樣堅信,甚至以各種具體行動展現其對教育行政體系的支持。
在此不得不指出,在各項重大教育議題上,例如,北北基的「一綱一本與共辦基測」、台北市的「增加國小國語節數案」、台北縣的「英語活化課程案」等,校長團體的立場就是「兩個凡是」:「凡是長官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長官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校長團體對教師工會的期待,清楚映照出其自身的團體屬性。問題在於,如果「兩個凡是」這麼正確,教師又何必大費周章組織工會?
毫無疑問,一個團體究竟是否屬於專業組織,絕非是因為這個組織叫做什麼,而是它做了什麼。一個只關心自身利益的教師工會,就連教師本身都不會願意加入,而一個連教師都不願意加入的教師工會,又怎可能贏得社會的支持?
因此,未來教師工會一旦成立,只會投注更多心思捍衛、實踐教師專業,因為無論是要培養孩子基本的勞動人權概念、或是維護教師的權益、捍衛教育的基本價值與專業、甚至是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都需要一個強大又專業的教師工會。
(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