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轉型】教師工會的積極角色

國語日報
「社論日日談」教師工會的積極角色
(2010/7/14)
 
 瑞典碼頭工人工會為了抗議以色列襲擊加薩援助船,上月底決議拒絕為以色列貨船裝卸貨物,呼籲取消對加薩物資封鎖。工會不只維護和爭取會員權益,也可發揮國際人道、正義的影響力。

 臺灣教師可組織工會,比歐美國家落後半個世紀,校長和家長團體卻感到不安。校長團體質疑教師若成為勞工,應適用《勞基法》,不應享有寒暑假、優渥薪資和退休撫恤,引起教師緊張和教師會的反彈。

 依《勞基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勞動條件應適用原公務員法令規定;勞動條件優於《勞基法》者,從其規定。《勞基法》只是規範最低標準,擇優適用才符合精神。

 由於少子化的影響,中小學將裁減一千三百多班,教師面臨裁員壓力,組織工會更有必要性。

 排除以勞、健保目的的工會,臺灣工會組織率不及百分之七,遠不及瑞典的八成三,工業國平均則為五成六;而臺灣高科技產業發達,竟無產業工會。知識分子的教師工會應扮演引領公民社會發展的角色,突破障礙,在國內外為公理正義發揮影響力,才能得到國人肯定與支持。

宜蘭縣教師(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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