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當賤價生 建教生反新草案
2010-8-05
台灣立報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
教育部草擬《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民間團體不領情,砲轟教育部大開方便之門,把建教生變成「賤價生」,受教權與勞動權雙受損。由家長團體、教師團體、勞動團體與婦女團體4日組成的「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召開記者會,針對建教制度提出多項主張,呼籲教育部做好監督把關。
讓業主掌控的廉價工
建教生制度從1969年試辦至今,當初為了讓人才進入企業,促進產業轉型與提升,40年後的現在,建教生制度卻淪為替企業尋找便宜勞工的管道。由於建教生只要被退廠,也會被退學,因此對雇主的剝削無法反抗。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施朝賢也當過建教生,在工廠做的工作與所學無關,做了9個月也沒薪水,「雇主還會告訴大家,建教生是來實習的,成績掌握在我手裡,不乖乖聽話就等著不及格」。
建教生與企業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多年來都不受重視,加上教育部草擬的《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中,將企業使用建教生人數從原本的1/4提高到1/3。施朝賢指出,建教生應以學習為主,加上現階段失業率居高不下,擴大建教生人數,等於讓失業情況雪上加霜。因為建教生只領得到「生活津貼」,擴大建教生人數,等於送給企業大量的廉價勞工。
9個月只學鎖螺絲
許多使用建教生的企業,只交代建教生從事單一勞動,沒有為他們安排技術教學。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曾接過一個案子,一位建教生的工作是鎖4顆螺絲,鎖了9個月,他質疑這樣的工作有什麼技術性可言?能學到什麼?
建教生原本因家庭經濟弱勢,希望藉由建教合作,不但擁有學歷也能在建教過程學習技術,賺取部分生活補助,卻淪為廉價勞工,而學校也沒有評估企業的工作內容和環境,就將學生送進去。
以洋華光電為例,洋華光電產業工會常務理事羅彩鳳說,工廠內大多數的建教生都不合法,這些學校並沒有向教育部申請建教合作。學生在工廠和一般勞工一樣,必須輪早、晚班,一天工作12小時,待在充滿不知名有機溶劑的無塵室裡工作,底薪15,000元,今年才調整成最低薪資17,280元,而且是經過工會檢舉教育部才進行檢查,羅彩鳳質問:「政府有這麼多法,但是有落實嗎?」
派遣學生給企業方便
目前台灣企業中,曼都美髮、統一超商和宏達電都是大量使用建教生的知名企業。全教會常務理事黃耀南指出,超商近年來開始使用建教生,因為建教生一次必須簽約3年,對企業而言勞工穩定度高,加上他們只需領取生活津貼,降低了企業的人事成本。
黃耀南說,雖然教育部打算修法,但是《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中2/3是關於申請建教合作的行政程序,僅1/3才是建教生勞動權益規範的條文。
他強調,既然要保障建教生權益,就應有申訴機制,但是草案終打算設立「建教合作委員會」,由委員會處理申訴案件。黃耀南表示,委員會成員不是企業代表就是校方,主席是校長,現在就是因為學校與企業成為共同的利益團體,才有導致一堆亂象,以這兩者組成的委員會未來能有作用嗎?
聯盟呼籲企業要有良心,不要讓建教生成為廉價勞工,同時要求主管機關應該負起責任,保障建教生的勞動權益與受教權。聯盟成立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tarwce),建教生遭受剝削、超時加班、沒有學習只有工作等情形,都可到網站私密留言或e-mail到tarwce@yahoo.com.tw投訴。聯盟也將持續監督修法過程,提出民間版的建教生權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