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聞】代收代辦費 後年全面刪六項

  
代收代辦費 後年全面刪六項
國語日報
(2010/8/27)
 
楊惠芳、陳祥麟/綜合報導

 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表示,針對國中小學不合理的代收代辦費問題,教育部已經邀集各縣市政府研議達成初步共識,原則上將刪除蒸飯費、游泳池水電和管理費、電腦設備維護費、班級費、齲齒防治費及學生活動費六項。但因為一百年度的預算已編列完成,所以,希望在三年內逐步落實,在一百零一年度起全面實施。

 臺北縣教育局長劉和然建議,教育部應該審慎評估各縣市財政是否有能力負擔,並依各縣市狀況,做好經費分配和補助。  

 針對可以收取的代收代辦費項目,楊昌裕說,將以使用者付費為原則,包括教科書費、學生平安保險費、營養午餐費、家長會費及學生寄宿費等。不過,目前部分縣市的教科書費和營養午餐費,已由政府編列預算,因此,學生家長不必繳交。

 教育部近期內將修訂《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增訂有關學費、雜費及代收代辦費的定義,讓收費事項更明確。
 
 
減收代辦費 東縣、苗縣家長省最多
國語日報
(2010/8/27)
 
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蒸飯費、午餐燃料費、家長會費……,國中小代收代辦費名目多,雖然免學雜費,但代收代辦費加起來也要上千元。下週一開學在即,有些縣市回應監察院糾正,新學期將減收費用;但有些縣市來不及因應,加上財政困難,希望能仰賴中央補助,各縣市作法大不相同。

 監察院在今年六月針對公立國中小學代收代辦費提出糾正,認為學生不須繳納,項目包括班級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學生活動費、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共四項。臺北市本學期停收班級費和學生活動費,臺北縣教育局研議從一百學年度起,停收國小學生活動費和國中小班級費。

 苗栗縣在今年寒假的校長會議曾討論,將停收班級費、學生活動費、電腦維護費、午餐燃料費、午餐基本費,每名學生可以省下四五百元。臺東縣也跟進,包括蒸飯費、游泳池水電與管理費、電腦設備維護費、班級費、齲齒防治費及學生活動費等六項全部免收,縣府一年增加一千六百萬元負擔。國教科長張其旭表示,會向教育部申請補助,不過還是會排擠到其他教育經費。

 臺中市教育處國教科長張美雲坦言,過去有家長質疑學校巧立名目收費,像是腳踏車保管費,臺中市順應時代潮流,早在兩年前就取消這項收費。 

 高雄縣市、彰化縣、南投縣、新竹縣、宜蘭縣、雲林縣、嘉義市、臺南縣等縣市,由於九十九學年度預算早在學期前已編列,來不及作業,還是依照過去標準收費。另外,屏東縣這學年取消蒸飯費,臺南市上學年度就已經取消學生活動費和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花蓮縣也已停收蒸飯費。

 澎湖縣教育處表示,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原本就沒有收,研擬利用澎湖縣免稅商店每年收益的部分特許規費,成立兒童教育基金,用來補助另外三項代辦費;如果來得及,這學期就可以全面停收。金門縣、連江縣由於離島補助加上縣內補助,金門縣僅收簿本費和家長會費,連江縣則只收取班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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