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聞】楊志良:校護幫病童打胰島素 合法

楊志良:校護幫病童打胰島素 合法
2010-9-7
自由時報
〔記者王昶閔、胡清暉/台北報導〕針對教育部官員與校方誤解校護幫小朋友打胰島素是密醫行為,衛生署長楊志良昨日表示,校護絕對可根據醫師處方幫學童合法打針,同一政府不應有不同作法。

教育部體育司科長傅瑋瑋表示,校護施打胰島素的相關法律由衛生署制訂,解釋權在衛生署。教育部昨已行文衛署,希望提供法源依據、專業意見,將轉給各級學校遵循。

前護理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監察委員尹祚芊表示,在學校中擔任校護者,都是有照的護理師,只要根據醫師處方來打針,絕對合法。至於幾年前南投縣有公衛護士幫幼兒打疫苗致死事件,當年曾雖遭檢察官起訴,但後來一、二審均判決無罪,且「傳染病防治法」也已修法保障。打胰島素比起打疫苗更單純,且早就在「護理人員法」的保障之內。

楊志良表示,依法,校護只要持有醫師診斷與處方,等同於醫師指示下幫學童打胰島素,沒有違法問題。

楊志良說,若學校執意選擇護送病童到醫院、診所去打針,交通往返耗時,還得看學校附近有無醫院;若學校堅持要有醫師在場才能打針,最好是能聘請醫師駐校,但這在現實面,恐怕不容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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