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章】澳大利亞──頒佈全國統一教師專業標準

各國教師評鑑2:澳大利亞──頒佈全國統一教師專業標準
2010-10-11
台灣立報

唐科莉

澳大利亞政府在《澳大利亞2020》規劃綱要中承諾,讓每個兒童都能接受最優質的教育,並將提高教師品質作為基礎教育改革的優先領域。為踐行這一承諾,澳大利亞政府在不久前公佈了新的《全國教師專業標準》。

教師品質的全國性基準
澳大利亞第一個全國性教師專業標準——《全國教師專業標準框架》頒佈於2003年,但只提供「一般教師、專家型教師和學科專門教師」專業標準的框架。

隨著澳大利亞基礎教育改革新戰略《墨爾本宣言》的發佈和《澳大利亞2020》規劃綱要的出台,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內外部環境發生了變化,對教師的職業要求也隨之改變。為此,澳大利亞政府在2009年開始了新的教師標準的制定工作。

《全國教師專業標準》的基本理念是:促成高品質的教學,為教師品質提供全國性基準,提升教師的職業期望和專業成就,促進統一的教師認證與註冊體系建立等。新標準試圖解決地區間教師品質衡量標準差異,排除教師流動障礙,促進全國教師朝著高品質、高素質的方向發展。各州將以新標準作為制定教師發展規劃和教師展開教學設計的基準。

教師標準關注三大領域
新標準將教師的專業發展分為新任教師、熟練教師、嫺熟教師和主導教師4個階段。4個專業等級圍繞3項專業要素——專業知識、專業實踐和專業發展,共形成7大標準。該標準明確了對各等級教師的知識、技能和道德要求:

專業知識:教師必須利用自身專業知識對教育環境和學生個體需求的變化作出回應;教師必須非常瞭解學生,包括學生的社會、文化、種族、宗教背景和特殊學習需求;教師必須理解並尊重在學校、家庭和社區之間建立密切關係的重要性;教師必須熟悉學生各發展階段的身體、智力和情緒特徵。

教師還必須瞭解並掌握所教學科的基本思想、原則和結構,並將這些與其他內容建立聯繫;教師必須掌握有效傳授所教內容的教學方法,懂得如何應用資訊技術來支援和促進學生的學習。

專業實踐:教師必須能夠創造一種尊重學習的氛圍;教師要為學生創設一個安全、富有吸引力和挑戰性的學習環境;在整個教學週期的各階段做到遊刃有餘——制定學習與評估規劃、制定學習計畫、教學、評估、提供學生學習反饋、向家長或監護人彙報學生學習情況等;要擅長使用多種教學策略和資源,以使學生的學習成果最大化;必須能夠對學生學習成績作出分析,並使用成績來評估和改進教學實踐;教師應該是擁有大量技巧的高效溝通者,能與學生、同行和家長建立密切關係。

專業發展:教師必須能夠不斷反思、評估和提高自身的專業知識以及實踐能力;教師必須積極投身于個體和同行組織的各項專業學習中,以支持、提高自身的專業知識與實踐能力;教師必須為學校、社區和教師職業作出貢獻,為學生和同行的學習與幸福提供支持。

教師水準劃分四個等級
新標準規定了教師需要達到的4種專業技能水準,教師可以此為基礎,規劃、評估自身的專業學習與實踐。按照要求,所有教師都必須達到「新任教師」和「熟練教師」等級,而經過努力,他們還可以達到「嫺熟教師」和「主導教師」水平。

新任教師:新任教師擁有經過認可的資格證書,擁有規劃和管理成功學習的知識、技能、價值觀和特質,能夠達到註冊教師的所有要求。他們具有成為專業學習者的願望,並以學習者的姿態來對待學生;他們擁有奉獻精神、熱情和人際溝通能力,在學校及社區中能夠發揮專業作用,並能為學校整體運行作出貢獻。

熟練教師:熟練教師能夠展示過硬的專業知識、成功的教學實踐及有效的專業發展。他們能夠達到基本專業標準。他們是專業團體的成員,能夠與同行、學生及家長有效互動。嫺熟教師擁有不斷完善教學內容、教學法和有關學生方面的知識,並能將這些知識應用于實踐使學生的學習成果最大化。他們知道如何與同行、家長及社區團體合作,如何吸引他們參與並支持學生的學習及健康;他們能夠對專業團體作出積極貢獻。

主導教師:主導教師是掌握所教學科的知識內容、教學法,瞭解影響學生學習的各項因素,並應用這些知識來改進教學與學習品質的傑出教師。他們擁有影響他人改進教學實踐的專業和個體特質,他們能夠成功開展一些有助於教學與學習品質提高、學校和專業團體健康發展的創新計畫;他們能夠促進建立並保持富有成效的專業關係。

新標準的最大特點是強調「教師標準教師定」,其理念是教師對職業標準的歸屬感和義務感取決於他們在標準的制定與使用過程中承擔多大責任、獲得多少信任。在新標準公佈的同時,澳大利亞教師組織發佈了一份教師宣言。宣言承諾,盡可能給予學生最好的教育,讓他們能夠過上充實、目的明確而有意義的生活。澳大利亞全體教師會以自身高水準的專業知識、學術專長及職業道德實現這一承諾。

(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

中國教育報9月30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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