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訂門檻 控管師培品質
2010-10-26
台灣立報
【記者游婉琪台中報導】流浪教師是錯誤政策的犧牲,為了亡羊補牢,教育部計畫於民國101年增設「師資規劃及培育司」,建議各師培大學訂定成績門檻,要求師培生修滿教育學程前,需於小學從事志工服務。
教育部於台中教育大學舉行99年師資培育大學主管聯席會議。校長楊思偉表示,中教大近年調整中小學師資遴選及輔導機制,規定申請門檻必須在全系或全班成績前50%,或指考及學測成績達PR50以上,才可申請教育學程。
楊思偉說,新世代的教師強調專業能力,師資培育更需在入口時即做好管控。除了成績限制,學校也要求學生操行成績須達80分以上,畢業前至少從事志工服務50小時,其中25小時必須前往小學服務,讓師培生直接面對學生,誠實檢視自己到底「喜不喜歡當老師」。
中教大師培生從大二起採「團體住宿」制度,楊思偉指出,團體住宿結合生活教育,培養師培生與他人溝通交流能力。針對「長期生活習慣不佳」的學生,校方會在評比過後,建議退出師培。
走向量少質精
教育部中教司司長張明文表示,教育部為確保師資培育的品質,做好前端人數控管,將統整各師培大學共識之後,頒布最新的師培遴選辦法,鼓勵各校仿照中教大訂定門檻,讓師資培育走向「量少質精」。
張明文強調,教育部不會統一規定各校遴選辦法,各校可依據差異彈性調整。如團體住宿對於學校宿舍床位不足的大學,可能會造成排擠。教育部鼓勵各大學可朝成績門檻、志工服務等可行性較高的項目先辦,最快可於100年8月上路。
畢業不保證就業
張明文補充,師資培育朝多元發展,師培主要是為了儲備教師,而非保證學生畢業後一定要當老師。他表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師培生即使無法成為正式老師,更多好父母也是國家的寶貴資產。
對於師培遴選增設成績門檻,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學生劉于嘉認為,如果老師個個都是成績優異沒有受過挫折的人,在輔導學習成效較差學生時,容易無法理解「學生為什麼學不會」。
但是如果站在提高師培通過率立場,校方增設成績門檻,確實能篩選出「比較會念書考試」的師培生。
門檻各校自訂
台東縣教育處處長汪履維表示,師資培育資源難得,學生時間也很寶貴,教育部師培生遴選設置門檻是正確方向,透過各校自訂合適辦法,才能有效「選對的人、做對的事」。
楊思偉表示,一般非教育大學師培中心僅僅只有少許能力,要充分顧及學生多方能力發展困難。除了遴選機制,他認為,各校針對師培生轉換跑道的機制也須再強化,幫助不適任學生找到正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