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轉型】台灣公民力量的成長

扣問求音集:台灣公民力量的成長
2010-11-02
台灣立報

■姚欣進
從公民政治的觀點來看,台灣社會當然還有許多不足,甚至有某些嚴重缺點(例如媚俗的短線政治炒作),然而,若我們有充沛關切之情,許多目前看來微小的現象,卻反映了令人欣喜的希望曙光。

這些各領域都可見的微弱曙光,有高度的同質性。簡單說,就是經過長期的民主政治開放,台灣公民社會的多元性與自主性,其實已在各處慢慢展現強韌而獨特的生命力。

公民社會並非憑空產生,它也不是空白一片、任由我們自由想像來投射或主觀意識的塑造。公民社會的實質內容在於各種多元、自主的公民團體。這些公民團體既有自我利益取向的職業團體(如各種工會),也有公益性的NGO,或專業性的公會,當然也有各種特定價值觀的公民團體。

這些多元的公民團體若沒有自主性,並無多大意義。一旦這些公民團體有自我主張,深切明瞭自己的價值需求與發展方向,對於外界的任何宰制性權威必然是痛恨排斥的。

但這些公民團體能高度自覺到自我價值的地步,團體的成員應是有相當程度的理性能力,能夠以客觀標準、言之成理的規範與價值觀來參與社會公共事務。表現在團體的內部運作上,這些有高度理性能力的成員團體,也應是民主的運作,內部互動有充分的溝通討論。

一個公民團體若能做到如此高度成熟的自主理性運作,團體成員必須有相當程度的專業性。這專業性當然不僅是狹隘的技術專業,而更是廣義的專業修養。即這些成員有相當程度的社會技能,這社會技能包含了一個現代公民所應有的理性溝通、開放學習、容忍異己等見識。

我們可以想像,如果一個社會有許多這類自主性與專業性公民團體在各種多元領域出現,彼此卻能在更廣闊的平台上互通有無,相互學習,這個社會必然是一個多元開放的理性社會。也唯有在這條件下,一個真正屬於公共利益的公共論壇、公共生活才有實際的可能。

但這種理想社會的境界,可能出現在台灣土壤上嗎?有任何例證可以讓我們有此信心嗎?答案應是樂觀的。

筆者由於個人機緣,近年有幸能了解3類公民團體實際運作方式:分別為公益性的社會服務NGO、國營事業的大型聯合工會、以及教師會。上述的自主性、多元性與專業性,或多或少都以不同側面與方式表現出來。台灣社會各處自發的進步公民力量,其實已在默默成長、不斷摸索而要破繭而出。

我們所欠缺的,不過是更深入的實踐經驗與想像的勇氣罷了!
(社會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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