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新聞稿】結合教育力量 堅持改革方向

【99.11.30 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新聞稿】

結合教育力量 堅持改革方向

  991130自由時報報導「教師會開研討會 被迫參加  校長不滿」,本會辦理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研討會,有部分校長反彈一事,謹說明如下:

  本會創會十幾年來,均主張應有效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從多次提出具體政策主張,參與並辦理多場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研習活動,全國教師會99年度第一場的「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研討會」由本會於1月25日辦理,該場次有本會幹部、各校教師會理事長、學校人事人員及縣內3位校長主動參加。此次兩場研討會,是縣府教育處請託本會辦理(參閱附件之公文),本會經徵詢理監事意見後,基於「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的一貫立場,本會同意承辦本研習。

  本會主張應保障教師的專業自主性,維護教師應有之工作權益。然對於出現疑似不適任教師時,本會亦希望能有效處理輔導,倘若輔導無效或情節重大者則應循法定程序加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學校校長依法身兼教評會召集委員並為主席,對於相關法條及處理程序理應熟稔,但當遇到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時,從許多案例中可以發現,各校因為對於相關法令規定不清楚,以致於違反程序正義或引用法條失當,導致處理過程中出現疑義。不適任教師若未能積極處理,將嚴重影響教育品質及學生學習權益。在此一過程中,校長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建立教育人員面對不適任教師處理時之共識,提升校長有關法理素養的專業知能,才能落實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

  有關縣府發文強迫校長參加屬縣府行政權責,是否適當、違反行政倫理,社會自有公斷。本會與縣府協調辦理日期,縣府考量除校長參加外,若有教評委員的教師、家長參加,對疑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更有助益,又因家長工作、教師課務考量,縣府要求本會於週六辦理。

  本會於12月11日(星期六)在公正國小將辦理第2場研習活動,第1場出席參加與已報名的2場的校長合計約六十多位,超過六成的校長以行動支持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本會除了邀請校長、教師們參加外,亦歡迎教評會中重要關鍵的家長代表參加。

  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需要結合各方教育力量共同努力。期盼在宜蘭,校長、家長及教師能攜手合作,共同為營造更優質的教育環境而努力。

附件:收文-99279號:縣府委託承辦本縣「99年度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研討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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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會開研討會 被迫參加 校長不滿
2010-11-30
自由時報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宜蘭縣教師會召開「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研討會」,但教育處卻在公文中要求各校校長必須參加會議,出席狀況將列入考核成績參考,不少校長群起反彈,批評教育處不尊重校長,有如被教師會綁架;教育處長陳登欽表示,有關不適任教師的處理程序,校長是最主要的關鍵,因此要求校長出席。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委託宜蘭縣教師會分別在十一月二十七日、十二月十一日舉辦兩場「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研討會」,但校長們卻發現,在教育處發出的公文中,竟寫著依據教師會的函文要求各校校長必須與會,校長出席狀況將列入校長成績考核依據,無故不出席者,必須提出書面報告。

不少校長看到公函內容後相當納悶,如果寫的是「依處長指示」或是「依某次處務會議決議」要求校長出席,大家並無意見,但怎麼會是教育處依照教師會的函文要求校長必須出席?這根本是違反行政倫理;有人也私下批評說,感覺校長越來越不受到尊重。

教育處長陳登欽解釋說,研討會是教育處委託教師會辦理,年初也有相同的研習,但全縣竟然只有三位校長參加,出席率實在太低,特別是有關不適任教師的處理程序最主要的關鍵在校長身上,如果校長的觀念有誤,因程序處理流程有瑕疵衍生問題,所產生的傷害並不是校長一個人可以承擔的,因此才會要求校長們都必須出席。

宜蘭縣教師(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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