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轉型】教師工會的時代使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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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懷鳴的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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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會的時代使命(上)
☉任懷鳴2010.10.09

今(2010)年5月22日,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舉辦「第三屆勞工研究研討會」,全教會文宣部主任羅德水在會中發表一篇名為〈教師工會的實踐與挑戰〉的論文。羅在文中指出:「…在立法院於98年3月31日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之後,法制上對教師工會之解禁已可預見,惟觀察內外情勢,各種反對教師工會的力量,仍力圖負隅頑抗,從而延遲了教師工會的組織進程。」而在教師工會將面臨諸多挑戰的未來,羅語重心長的問了一句:「台灣的教師做好準備了嗎?」9天之後,《工會法》修正案在立法院閃電通過,桎梏80年的「教師組工會」轟然解禁!

羅作為全國教師會的高層幹部,他的「大哉問」固然有著對內警惕的苦心;但作為教師工會的長期推動者及策略擘劃者,羅的提問卻顯得太「欲言又止」了!還記得2005年3月,在連續三年的「928街頭行動」,皆未能獲得「開放教師組工會」的具體成果之後,全教會籌組了「工會推動小組」,並著手研擬《推動工會行動策略》,最後則提出「未來修法遊說應以《工會法》為主、《教師法》為輔,並在三年內完成『教師組織工會』或『教師會工會化』」的行動綱領。當時,這份行動策略的草擬者,正是甫由全教會政策部主任卸任的羅德水。透過這份行動策略,也直接促成了當年的「五一工教聯合大遊行」,開啟了「教師組織參與工運」的先河,更樹立了「教師作為勞動者的身份認同」的里程碑。

多年來,羅在「工會主義」和「專業主義」上的論述,為教師組織的發展方向,奠定了重要的基礎;但在這個新的歷史轉折,教師組織該何去何從,羅的「欲言又止」畢竟令人惋惜。為了感念這位益友過去對筆者的啟發,在「責備賢者」之後,只得拋出個人意見,盼能獲得進一步的討論。

■突破自主工會困境,重振工運隊伍

就個人粗淺的理解,本次《工會法》修正的最大意義,除了解除教師工會的禁令,也在於突破長期以來場廠工會的發展侷限,給台灣逐漸消沈的自主工運,提供一線生機。

5月22日「第三屆勞工研究研討會」當天另一位論文發表人姚欣進總結台灣工會目前發展的「慘況」指出:「扣除類似官方保險代辦機構職業工會會員數後,每百位受雇者中,只有6.8人是產業工會會員;每百家企業中,不到4家有工會;也就是說,將現有產業工會會員數除以總受僱及自雇勞動人口,台灣的有效工會組織率不到7%!而且,台灣產業工會的組織率已經連續18年下降,僱用30人以上的企業中,在1989年有31%勞工是工會會員,到現在,只剩下18%而已。這些18%工會中,多數是公司經營穩定的狀態,而且集中在製造業與公營事業。事實上,做為台灣總體經濟龍頭產業的資訊科技業的竹科、南科園區企業,居然沒有一家工會。此外,產值已達總產值70%的服務業,其就業人口已高達總就業人口之58.9%,而有高達約600萬受僱勞工,但除了金融服務業外,其工會的組織率也趨近於零!」(註1)

5月22日當天,還有一位發表人則發出進一步的悲嘆:「…勞工入會率的下降也並非台灣特有的現象。自1980年代起歐美各國的勞工入會率因後工業化等因素同樣呈現下降的趨勢,但差別在於面對入會率下降歐美國家的工會運動不是開始想辦法鞏固既有的工會組織,希望既有的基礎不致於繼續崩壞,或是展開組織未組織勞工(organize the unorganized),開闢出一批新的工會會員以增加會員組織率,…但如同之前所提到的,台灣勞工入會率與工會家數仍不斷下挫,組織基盤迅速流失,在這樣不利的情況下,台灣的工會在當前自由化的大環境下如何自處?工會的力量能否成為突破當前自由化、彈性化的社會力量(social forces)?…擴展基盤的組織工作為何總是工運人士或學者念茲在茲之所在,而在現實上積極謀求勞資伙伴關係反倒是工會的常態?」(註2)

持平而言,台灣工會的不振固然肇因於全球化造成台灣劇烈的產業變遷(如:產業外移、非典型雇用),但更多的結論則指向「工會組織制度的陷阱」以及「工運遺產的包袱」。蔡志杰便把場廠工會的問題分析得很清楚:「……以場廠為工會組織範圍的作法有相當多侷限,例如:a.會員人數少、力量小;b.工會領袖無法持續組織工作:因為工會組織是以場廠為界線,所以像曾茂興、羅美文及王耀梓這些工會領袖,一旦被公司開除之後便喪失會員資格、也不好直接涉入其他工會的運作,於是就喪失了不少持續組織工作的舞台;c.因為以場廠為組織範圍,工會便容易陷入場廠意識或公司意識。例如,許多公司會把旗下工廠歸入不同事業部,各自事業部為獨立的營運中心、自負營虧,如果工會也是以場廠利益為思考,那賺錢部門的工會為了守住自身的利益,可能就會不去協助賠錢部門的工會、甚至贊成裁減賠錢部門的勞工,形成勞工間的自相殘殺;……」(註3)

至於台灣自主化程度較高的全國級工會聯合會、產業別工會聯合會以及地區型工會聯合會又如何呢?根據倪世傑的分析:在晚近台灣政治民主化的過程中,這些聯合工會利用執政黨與在野黨之間的矛盾,以「操作政治槓桿」的方式,用極低的成本取得一定的政治成果,包括:勞動法令的改善、取得組織的合法地位及事業單位的決策參與權、甚至分享政治權力(即使是象徵性的席次)等等。但也因為太熟稔政治槓桿的操作,這些以泛公營事業單位為主幹的聯合工會幹部,對於基層組織工作反而顯得興趣缺缺。而這些「在立法院、總統府、行政院忙碌穿梭的那群桌上談判者」,由於受到民主化運動所累積「革命情感」的羈絆,一旦「好朋友政黨」在某些議題上與工會立場相左,他們便顯得進退失據。(註4)

如今,《工會法》終於全面翻修;而修正後的《工會法》的確提供了工會一個較為寬闊的發展空間。或許,未來新興的「跨場廠」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可以因此突破過去工會發展的困境。但新興工會的發動力量在哪裡?教師工會作為工會的新兵,在此歷史轉折過程中,又能扮演什麼角色呢?

前引蔡志杰的文章中便曾提出建議:在新《工會法》的空間下,可由三方面來發動籌組「能擋得住資方壓力的能力,並產生一定的跨場廠集體爭議的效果」的新興自主工會,包括「1.由公營事業工會來發動,2.由產業別聯合會來發動,以及3.由地區性的產業委員會開始。」筆者對蔡的建議當然樂觀其成,但根據論者分析上述三者的組織結構困境,卻不免令人擔心其實現的難度。而筆者認為,教師工會或許可以成為一支突圍的勁旅。

目前,全國教師會共有25個縣市教師會會員、2150所學校教師會會員,個人會員總數近十萬人,約佔全體教師的五成;以教師會「無強制入會、無法定會務假」而能有此規模,可見教師會組織之主觀動能。相信未來,不論轉型成教師職業工會或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其規模至少應可維持現況;若將來透過團體協約的簽訂,再加上《團體協約法》提供的「防止搭便車條款」,教師工會的規模可望更加提升。若進一步分析教師會未入會的成員,除了部分搭便車者之外,主要是入會風險較高的私校教師、以及遍佈偏遠地區那些「不足30人」的小校教師。但未來,地方教師工會(甚至全國教師工會)可依法與個別私校議約,「上駟對下駟」的結果,除了化解私校教師的壓力,議約成功機率也可望大幅增加;而以過去全國教師會協助私校教師的記錄看來,未來教師工會在爭取入會率較低的私校教師族群,應該有高度的誠意。至於小校的問題,新《工會法》已破除《教師法》中「三級教師會」的限制,未來不論大小校的教師,都可以個人會員身份加入地方教師工會。此外,包括代理、代課教師、甚至學校職員工等等這些未被組織的對象,由於這些人與正職教師並無根本的矛盾,未來的教師工會應該都有爭取的興趣。果真如此,則工會隊伍將因教師工會的成立,立刻在數量上明顯成長。

此外,從教師會的政治性格看:由八○年代教師人權運動衝撞體制產生的教師會,先天上即具備「反抗統治者」的特質。台灣在威權時代,為了遂行思想教育,校園一直受到國家的高度控制;僅管教師有教育會(解嚴前唯一合法的教育團體)可以參加,但教育會的主導權一向由教育行政主管把持,教師的權利並未受到重視;事實上,「協助政府推行教育政令」根本就明定在當時教育會的宗旨中(註5)。於是,僅管1985年修正《教育會法》,增加「謀求教育人員福利」的功能,1987年成立的全國教育會也設置調處校園紛爭的「仲裁委員會」,但仍無法化解基層教師的強烈不滿。1987年8月23日,教師人權促進會(教權會)正式成立,其宗旨就在「維護教師的工作權」,訴求中更明列了「開放教師組工會」,具體象徵了基層教師對統治者的反抗。然而,《教師法》遲至1995年才完成立法,屬於妥協產物的「教師會體制」終於成形,都再再證明了國家對教師工會的恐懼與排斥。而過去這15年來,教師會不但未取得一般工會所享有的法定會務假,更未如工會團體受邀分享政黨的政治權力;2002年的教師大遊行,顯示教師會的確是一個尚未被政治收編的自主力量。未來,這股力量進入工會系統,相信對自主工會的發展將有所助益。

另一個有趣的觀點是:教師的「職業生態」可能有助於教師工會的團結。趙剛從1988~89遠化罷工的案例分析指出:「工會社會網路的零碎化與去中心化特質妨礙了工人進行整廠層次動員。」在說明遠化的技術工為什麼未如湯普森(E. P. Thompson, 1924~1993)在他的名著《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中提到「工匠與技術工人在勞工抗議行動中扮演關鍵性的角色」時,趙剛引用二位學者的解釋指出:「……但不管那些正式結構,真正的情形是,在19世紀進行大規模抗議活動的,就是技術工人。他們往往是立基於工作經驗上的非正式組織的成員…根據他們的技術,他建立了龐大的友誼網絡與社會關係……抗爭是需要這些既定的非正式關係體係而有效的動員起來。」因此趙剛說:「是社會關係,而非實質的技術,使得技術工比非技術工要來得更激進。」(註6)而筆者認為,教師這個行業非常有機會成為「根據他們的技術,建立龐大的友誼網絡與社會關係」的一個族群。事實上,日本最大的教師組織–日本教職員組合(日教組)就是一個典範。在他們官方網站可以看到如下的簡介:「……你會驚訝的看到組織結構圖中各式各樣支撐學校的專業人士。每年夏天,各個領域專業教師會舉辦各自的年會,討論如何爭取更好的工作條件,以及如何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各級教育,包括小學,中學和大學教育,學校是建立在各種不同類別人員的貢獻上。所有在學校工作的人都應該認知:他們的工作是由許多其他人的共同努力,才能發揮功能。這是因為:教育工作的對象是人類,教育正是他們的希望泉源。」(註7)自從大法官三○八號解釋確認「公教分途」,1995年《教師法》明定「教師專業自主」,台灣的中小學教師終於取得自主發展專業的空間;2000年前後進行的課程與教材的改革(校本課程、自選或自編教材),則全面帶動了中小學教師專業的極積性。10多年來,不論有心或無意,台灣促成一大群具有專業對話能力的基層教師。未來,台灣的教師工會若能善用這項基礎,充分激發「專業的認同」,則團結的力量將不可限量。

最後,筆者要鄭重指出:「教師形象」對於工會的成長,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在歐洲許多國家,一般民眾大多肯定工會對職場的重要性,對工會罷工也採取較包容的態度。但在台灣社會,不少人具有「黑手變頭家」的心態,加上媒體對企業家的大力吹捧,使得一般人對工會採取較負面的態度,工會的集體罷工更被視為毒蛇猛獸。台灣工會不振,和這種社會心理不無關係。於是,當與「天、地、君、親」地位相當的教師要組工會了,一般人內心的震撼是可以想見的。但也正因為如此,教師工會真的組成之後,它對社會的教化效果將更加巨大。正如筆者之前的分析,本次《工會法》的修正,其實是出自執政者的主動(為落實《兩公約》);因此,它所造成「政治正確」的氣氛,將有助於扭轉國人的心態。未來,教師工會便應該善用這個政治氣氛,不但要努力化解民眾對教師工會的疑慮,更要教育一般教師認同工會組織。當台灣民眾逐漸應驗了對教師工會的正面期待,就像陳之華女士介紹芬蘭的教師工會那樣「不僅代表了各類型教職人員出面協商,也向聘雇的一方負責確保其工會會員的品質」,(註8)則人們便可以心悅誠服的接納「教師組工會」。更重要的是,當愈來愈多老師都是工會的成員,那股「教師的教化力量」將促使人們對其他行業的工會,也採取積極正面的態度,甚至對尚未加入工會的勞工也產生鼓舞的效果。(待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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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姚欣進(2010),〈台灣工運政治化的未來~以基本工資抗爭為例〉。
註2:倪世傑(2010),〈論台灣工會運動的發展與停滯〉。
註3:蔡志杰,〈談台灣工運的內部障礙〉,http://www.tpwu.org.tw/periodical/356/1301.htm
註4:同註2。
註5:何明修(2006),〈重構國家與教師的關係:朝向統合主義的利益組織中介〉,《研究台灣》,創刊號,頁5-57。
註6:趙剛(2010),〈工運與民主:對遠化工會組織過程的反思〉,《工人開基祖:台社勞工研究讀本08》,頁261-292,台北:台灣社會研究雜誌社。
註7:資料來源:日教組英文版官網http://www.jtu-net.or.jp/english/birth.html,任懷鳴譯。
註8:陳之華(2010),《成就每一個孩子:從芬蘭到台北,陳之華的教育觀察筆記》,台北:天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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