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既要延長也該矯正
【聯合報╱社論】
2011.01.05
馬總統在民國百年元旦祝詞中,將「百年樹人」列為四大期許之一,並宣布自今年開始啟動。國民教育的延長是件重要的政策;上次國教自六年延長至九年是民國五十七年的事,時隔四十三年後才由九年再度展延至十二年,可見這一步踏得有多麼辛苦。
既名為國民教育,就表示其內涵是每一個國民皆要接受的陶冶,而各國政府都是以免費或極低收費的方式予以補貼,輔之以強迫入學或在家自學的法令,才能做到國民受教權的保障。許多學者的研究均指出:在現代社會,「教育」大概是國家介入人民事務最多的面向。在政府將國民教育予以延長時,當然表示國家介入教育更多、更廣。因此在討論十二年國教之前,我們應該要花些篇幅檢視一下國家在教育中應該扮演的角色,俾便抓住問題核心,得到正確的政策結論。
讀者即使不熟悉教育文獻應該也能大略想像:在數百、數千年前,國家在人民教育中的角色極為微小;父母要為孩子找什麼私塾、入哪家私人學堂、讀哪些聖賢書,都是私人決策。在中國古代或歐洲中世紀,幾乎少見國家出錢的公立學校。中國歷代朝廷只在中樞設置上書房、文淵閣等掌理典章文物或史書編纂的研究單位,卻不干涉民間的教育內容與方法。即使是國家每年有統一的科舉考試,也只是透過考試內容與科目間接影響教育,根本沒有公辦「國民教育」的蹤影。
近兩百年來世界各國逐漸開始由國家提供免費之公辦教育,大概有兩個方面的環境因素。第一,隨著人本思想的拓展,人民自我實現的理想逐漸演變成為個人的權利,而政府提供免費基本教育,則是為自我實現奠基的手段。第二,當社會運作漸趨複雜時,每個公民在社會上圓融自處都需要相當的法政經社知識,而這些知識的傳授也逐漸成為國民教育的必要內涵。
大體而言,台灣國民教育的推展進程,也約略符合前述兩個社會脈動的演變方向。唯一的遺憾則是,我們的國民教育背後雖然有自我實現的個體理想與社會和諧的總體目的,卻始終擺脫不了數百年來的科舉進階遺毒,總是要在理當「基本」的國民教育中,加進能力分班、明星學校、假性資優等不相干的篩選機制。這種「在基礎國民教育中強行擇優」的干擾,也許背後有若干家長的扭曲期待,卻也是當前台灣國民教育的最大弊病。在馬政府「延長」國民教育的時候,就必須要同時考慮如何對當前的扭曲有所「矯治」;如果不做教育診斷而只將現有的扭曲制式延展,那麼就有可能只是把現有問題加長加劇,社會未必會因此而得到效益,甚至有可能再淪為一個「教改」噩夢。
教育部宣稱要維持三十%的學生以考試篩選的方式升學,當然是為了遷就現有的若干明星高中。全世界教育專家沒有人反對明星大學(如哈佛、史丹福),但相信沒有人會同意明星托兒所、明星幼稚園等過早的篩選,硬要對白胖可愛的孩童做無聊的評比。在眾皆曰可的明星大學與眾皆曰不可的明星幼稚園之間,究竟該在哪一個階段容許做分梳篩選,其實是可以討論、可以說理,甚至可以改變的社會觀念。遺憾的是,教育部似乎並不打算在這個面向做溝通,也沒有闡釋其國教理念下升學分發的論述,就逕行規劃三十%的考試入學比率。這樣的規劃失之粗糙,且此規劃對國民教育理想的衝擊,恐怕也不容小覷。
不必諱言,影響十二年國教成效之最大變數,就是明星高中或班級的比例。而比例越高則離國民教育的理想就越遙遠。馬政府既然要推百年樹人的宏大計畫,我們就期許能取法乎上,對問題癥結先有清楚的理解;若是一開始就推個七折八扣的妥協案,那麼不但對矯治當前教育扭曲功效有限,也欠缺感動人心的力量。教育既是百年樹人的大計,就務必在根幹枝葉上處處講究,千萬不能只著重抽高抽長,卻忽略了樹木的病害與摧折。
社論-推動12年國教 先解決明星高中問題
2011-01-05 中國時報
【本報訊】
馬總統在元旦賀詞中提出了四項期許,其中最具體的一則,當然就是「推動十二年國教」。從新聞資料來看,未來的十二年國教政策包括以下幾個方向:先從高職起辦、一○三年起高中職免費、百分之七十升學免試。這三個方向都值得拿出來討論。
十二年國教牽涉甚廣,當然要循序漸進,因此一定有些區塊先辦,有些區塊緩辦。在台灣,學生家長對高中有較強的偏好,高職問題較簡單,故十二年國教自高職辦起是很自然的出發點。其次,一○三年起高中職免費,當然也是十二年國教的必要措施。放在憲法的層次下看,國民教育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如果國民教育是人民權利,當然不能對受教者收費。如果受教育是義務,則更不能逼著人民付費。但無論如何,免費只是國民教育的必要條件之一,並不是國民教育最關鍵、最核心的觀念。
十二年國教最核心的關鍵,其實與「免試」有關,但是又不僅止於此。令人遺憾的是,不論是馬總統的文告抑或教育部的說明,對於免試入學的安排,都說得不清不楚。假若推國教卻對「免試」一事說不清楚,我們就不得不對教育部國民教育的核心理念感到狐疑。如果理念有所偏差,則是否從高職起辦、哪一年開始免費,相對而言就是枝節,花時間討論這些就了無必要。
為什麼一個國家要延長國民教育呢?為什麼隨著經濟發展,許多國家的國教才逐步由六年、至九年、再至十二年呢?依教育學理,國民教育所教授的是通識、公民,希望每一個孩子經此薰陶,都能對社會運作的內涵與邏輯有基本的了解。這樣的基本理解一則有助於社會成員之間的運作和諧,另外也是個人發展進階專業、進而自我實現的基礎。正因為國民教育是公民通識教育、是自我發展基石,故在本質上我們就不希望在此階段對學童做太多的篩選梳分,而是要讓孩子們能多方發展興趣,摸索出適合自己的性向,奠定未來的專業基礎。
當一個國家經濟日漸發展,運作架構漸趨複雜之後,這個社會所需要的公民素養也就更加多元。此時,國家就有必要延長其國民教育,於其中提供更細緻、更切合複雜社會的通識內涵。因此,延長國民教育的重點並不在於免費,而在於延長通識。國中到高中只是通識公民教育的階段不同,根本就不該做大規模的篩選,當然也更不該有所謂明星高中。
過去數十年台灣教育體系最大的扭曲,就是在升學篩選的一元化緊箍咒下,完全推翻了國民教育應有的基礎通識本質,以段考、基測等一連串密不透風的考試,逼得學生們在諸多「基本」教材內容中做無謂的比拚。這樣的扭曲,就像是逼迫心智尚未發展成熟的幼稚園學生比拚算術成績一樣,一則他們浪費時間在沒有實質意義的重複演算,二則幼稚園孩子就算會加會減,也完全不表示他們有數學細胞,也許只是小孩子細心檢查,不易犯錯而已。簡言之,對心智未成熟的孩子以基礎教材強迫予以分流篩選,既無助於為社會發掘人才,對孩子們本身也是傷害。
依教育部的規畫,將來還是有卅%的國中生要以考試決定其分發。恕我們直言,這樣的半吊子十二年國教不但沒有效果,將來的國中孩子可能比現在還要痛苦。如果國中本身不做篩選,則升高中時一定會有大批學生去報考基測,反正試試看沒壞處,說不定還可以運氣好上了明星高中。若是如此,則「卅%」形同具文。但如果各國中要對哪些學生是這卅%有所篩選,則國中生在校內就先有一番廝殺,其無謂競爭與補習可能更甚於當下。此外,那落敗的七十%還會被冠上「免試班」的落後標籤,幾乎是以往放牛班的擴大化。
讓我們再說一次:國民教育是通識教育、是公民教育、是不該過早分流篩選的基礎教育。推動國民教育最關鍵的問題,在於對「明星高中」的態度。這件事,馬總統必須要有個明確的理解與態度。明星高中的問題若不解決,十二年國教就只是一個三/七分流的政府補助學費案,名不正也言不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