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聞】「開學日風波」中央、地方教育權責 可望釐清

「開學日風波」中央、地方教育權責 可望釐清
2011/1/7
國語日報
 
楊惠芳、陳祥麟/綜合報導

開學日的「小事」,演變成「大事」?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天表示,將全面檢討中央和地方有關的教育事項,未來將修法建立制度,清楚界定哪些是中央權限,哪些是地方自主,或由地方研議報部備查;明定有關全國一致性的教育事務,由教育部主管,避免中央和地方的權責劃分不清。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立委認為,五都選舉剛選完,換新人執政,未來桃園縣如果再升格成第六都,地方挑戰中央的情況,恐怕會一再出現。這次事件凸顯中央和地方的權責劃分問題,教育部應主動檢視中央和地方的權責,包括:英語授課時數、國立高中職改隸、正常編班及北北基自辦基測等,到底是教育部權責的範圍,還是由地方首長決定,應該釐清。

對於下學期開學日延後到二月十四日,吳清基表示,《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假期辦法》具有全國統一性質,是教育部的權限,由教育部統一訂定,但由於對特殊因素的定義不夠明確,週五不是特殊因素,教育部會修法拿回主導權。吳清基強調,下學期是否延後開學,原則上尊重地方,但臺灣是一日生活圈,各界都希望教育部有一致的決定,因此,教育部邀請各縣市代表共同會商。二月十一日或二月十四日開學各有利弊,經過會商後,才決定延到二月十四日。

吳清基強調,決定開學日的重點是,上課日數不能縮水,且不能影響學生受教權益。決策過程沒有受到壓力,未來會做好中央和地方的溝通。

針對新北市率先決定延後寒假開學日,新北市長朱立倫強調,很多政策都是由中央和地方多次溝通、協調,只要對學生有利,他都會支持。教育部也決定未來每年五月,將和各縣市教育局一起討論來年寒暑假開學日期,統一對外宣布。朱立倫肯定教育部,提早和縣市協商的作法。

 

開學日 全國延至2/14
反霸凌 開學第一週訂為友善校園週
自由時報

〔記者林曉雲、胡清暉、翁聿煌/綜合報導〕下學期開學日一變再變,教育部昨天終於拍板定案,確定全國步調統一,比照新北市,各縣市都延後三天,在二月十四日開學,並統一在二月十九日週六補課,且開學第一週訂為「友善校園週」,各校都要反霸凌。

原先帶頭延後開學的新北市長朱立倫昨天肯定教育部體恤民意,卻否認想當五都的「領頭羊」,強調當初是教育部授權各縣市,「新北市只是反應比較快而已」。

2月19日補課 全教會、家長團體反對

不過,全國教師會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都反對週六補課,他們表示,不應用假日補課,況且開學第一周就要上六天課,學生會太累,學習效果也不好;全家盟理事長謝國清主張,下學期課程應順延一天、到七月一日結束。

台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會長許永佳說:「台灣中小學上課時數已遠高於歐美,多放一天假,有那麼嚴重嗎?」

全教會理事長劉欽旭更質疑,寒假是否延後,教育部拖了三、四天,從一開始尊重各縣市,到後來呼籲維護法的尊嚴,再到昨天確定全國統一延後,一天一種立場,還被一些縣市「呼巴掌」讓人看了直搖頭;全教會秘書長吳忠泰更直批,教育部根本是「假尊重」地方,此事凸顯教育秩序重建的迫切性。

各級學校暑假、寒假日數及起訖日期是由法律明訂,寒假以二十一日為限,但去年寒假結束遇到春節,如何補課引發中央地方不同調的爭議,在立委要求下,教育部修法新增高中以下學校,因春節假期需要,應由教育部會商各地方政府統一調整,或因氣候或其他特殊因素,由地方政府調整。未來地方如要調整寒暑假起訖日期,必須補課,只要報部備查即可。

新北市等地方縣市即以週五開學是特殊因素,延後開學日,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今年的情況絕對不會是慣例,教育部會修法,並對特殊因素作出明確解釋,一百零一年也會遇到寒假結束接春節,每年五月教育部將先會商地方政府,明確宣布開學日期。陳益興強調,基於全國一致性和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完整等考量,才進行最後的統一定調,並非地方逼中央決定,而是對特殊因素的解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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