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國教師會票選十大教育新聞(上)

2010年全國教師會票選十大教育新聞(上)
台灣立報
2011.1.24

前言
為表達教師團體對台灣教育的關心,並喚起各界共同關注教育發展,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一連3年公布年度十大教育新聞,此次「2010十大教育新聞」之票選暨評論,係由台灣立報提供2010年教育新聞數十則,再由全國教師會進行票選與評論。檢視「2010十大教育新聞」,條條俱為影響深遠的重要教育議題與事件,值得各界持續加以關注。

 

新聞一
「工會法三讀」教師可組工會 不能罷工
工會法解禁,迎接教師工會新紀元
評論人■羅德水

備受各界關注的《工會法》修法於民國99年6月1日在立法院完成三讀,此次修法離民國64年的大幅修正,歷時已有35年之久,對各級教育人員而言,最為重要的則是解除了從民國18年10月21日《工會法》公布以來,即加諸於教師的禁令。

讓人遺憾的是,儘管組織工會是所有公、私部門受雇者的基本權利,所謂勞動三權更是三位一體、不可任意切割的概念,然而,在整體社會普遍缺乏勞動意識,以及行政部門刻意打壓下,國會所通過的《工會法》內容顯然不符預期。

依官方說法,此次工會法修正,係在解決現行工會組織發展的問題,惟各工會團體對於修法結果顯然有許多意見,例如,有關強制入會,在妥協之下最終通過條文則僅具訓示性意義、不允許「非典型僱用」勞工加入企業工會、限制教師工會之組織型態等。

可以確定的是,《工會法》解禁後,意味著各級學校教師終於可以一如其他本國勞工依法籌組工會,自此,教師組織工會已從「該不該組」,進入「如何組、怎麼組」的問題。茲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內外宣傳:法制上,工會法已然解禁,但無論一般輿論或是教師自身,仍對教師工會存有不少誤解與疑慮,教師組織應加強內外宣傳,俾讓各界正確認識工會的正面價值。

二、啟動組織轉型:教師組織應著手進入研商組織轉型與發展事宜,加速組織轉型進程。

三、堅定專業路線:維護權益僅是教師工會的初級任務,未來各級教師工會尤應以捍衛教育專業價值為核心工作,企盼教師工會開啟台灣教育的新紀元。

(全國教師會前文宣部主任)

 

新聞二
校園霸凌,老師遭殃,校長聽不見
給一帖防制校園霸凌的良方
評論人■李培裕

近來媒體報導校園霸凌事件從不間斷,雖然教育部已制訂「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其中除了規劃「友善校園週」、設立反霸凌專線、要求確實通報並成立輔導小組外,似乎忽略了:長期以來校園專業輔導與社工人力嚴重不足,實是造成校園霸凌事件無法有效控制、減少的主因之一。

就霸凌的成因而言,固然媒體有關色情暴力的渲染對少年影響甚深、升學至上思維根深蒂固,導致中後段學生學習意願低落等,都有可能使校園霸凌情形加劇;但不可否認的是,家庭功能持續弱化、家長並未擔起管教責任(少年偏差行為未及時改正),恐怕也是校園教師處理霸凌事件感到無力感的主要原因。

要解決家庭失能(含高風險與高關懷家庭)所造成少年嚴重偏差行為,甚至校園內集體霸凌的問題,首要工作就是建立學校、家庭與社區三方的聯結網絡,必要時則需要警政、社政甚至司法單位共同協助。因此,工作絕對不是僅靠教育單位與學校老師即能完成,因為學校老師充其量可以就班級學生的行為問題加以輔導,但若涉及家庭失能與幫派介入的層面,則必須轉介予專業的社工人員協助,才能及時解決問題,而避免日後嚴重霸凌情形的產生。

至於學校社工人力缺乏的現況,根據統計資料的呈現,目前全台灣國中小的學生與學校社工比為1:3萬以上,遠遠不及歐美國家與香港的1:1千到2千,若以如此有限的人力來面對成因多元且複雜的嚴重校園霸凌問題,難保不會出現資源捉襟見肘、社工人員疲於奔命的情形,最後當然成效不彰而無法徹底解決問題。

有鑒於此,我們呼籲政府真正「把錢花在刀口上」,確實按照國民教育法的規定,設置「學校專任輔導人員」、致力推動增置「學校社工」修法且儘速到位,如此防制校園霸凌才有真正的可能。

(全國教師會諮商輔導處主任)

 

新聞三
反加課學英語 6千師生上街頭
缺乏共識的活化課程問題多多
評論人■李雅菁

這則新聞之所以被列為2010年十大教育新聞之一,主要是因為影響層面廣泛,除了引起大家對於國小英語教育實施狀況的熱烈討論回響之外,實驗方案挑戰全國一致規範的上課時數,台北縣的活化課程是首例。而在縣府強行推動的過程中,引發基層老師針對單一教育政策的極度不滿,甚而發動遊行,也是首例。除此之外,縣市政府後因教師組織反對其推動的政策,以一紙公文,宣稱考量學生受教權益與社會觀感,憤而取消教師組織的會務假,更是首例。

台北縣教育局在民國99年4月12日,以一紙公文要求台北縣204所國小全面試辦活化課程實驗方案。99年7月3日教育部同意台北縣辦理為期4年的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認定其為延伸加廣之實驗課程,只要尊重學生及家長參與之意願,已非屬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學習節數範疇。教育部這樣的審查意見,也正式宣告課綱規範瓦解。

此外,就家長選擇權部分,不參與的家長雖可提出申請,但是活化課程因為師資量問題,8成以上學校都是將活化課程的3節課,以打散的方式來安排。既是實驗方案就應該尊重家長選擇權,但是用打散課程的方式,家長很難選擇不參加,其實就是假的家長選擇權。

台北縣活化課程可說是台灣日漸重視國際化下的產物,但是在推動的過程中忽略語言政策應是全國一致性的問題,若真覺得英語重要,應該透過合法程序修正課綱,而不是任由地方政府假借實驗名義來加課。這樣的事件,正凸顯中央與地方有著教育權責劃分不明確的問題。

(台北縣教師會理事長)

 

新聞四
五都拚升格 教育經費大走山
一般教育補助款將喪失濟弱扶傾功能
評論人■吳忠泰

這則新聞指的是未來式。為了滿足五都像個「都」,國內財源向五都更加傾斜,是政治上的算計,但是隨之而來將是大者恆大,非五都的教育將受到進一步的忽略,整個新聞在99年6月的民間良質教育研討會中被揭露出來,目前因為尚未進入立院決戰而暫被忽略。

全國的財政大餅有限,要擴大給五都,不是瘦地方、就是瘦中央、就是縣市重分配,沒有通通有獎、皆大歡喜的事情,尤其「教育」不易被地方首長當成急要的事,過去依賴憲法、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對經費的專用性及下限做了保護,現在五都市長要的是增加統籌款及其使用自由度,方式為透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教育經費大走山將在民國101年起逐步發生。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定,全國公部門教育經費係經過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在每年編列下年度預算時,予以匡列。有關中央政府濟弱扶傾的部分,歷年來有一般教育補助款來平衡,該補助款是根據每一縣市的財政自足率來補,所以窮縣市多分,使每個一縣市不會發生教育系統運轉不過來的窘境,10年以來頗有成效。但是這筆錢(每年6百億左右),將有5百億放入統籌款分給五都17縣,而分配的公式將改成大縣市多分,這動作如不及早防止,17縣學生權益將有重重危機。

五都選前,因為執政黨刻意放慢速度而被社會淡化,但本案立院將在100年6月前定案,以配合101年中央與地方預算的籌編,政治人物及社運是看百年或看一時,將從對這個法案的表態一覽無疑。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


 
新聞五
無勞保 逾萬私校教師上街頭
926私校教師歷史的一刻
評論人■劉欽旭

針對退休條件在立法院、考試院與行政院之間擺盪不定,私校教師過去兩年的感受是至為委屈與不平。事實上,私校教師在教師退休制度與公立學校教師不同,然而社會上卻普遍認為相同,甚至立法院決定私校教師退休條例時,體認私校老師為不同於公教人員的一群工作者,決定保險應該以勞保處理。然而到目前為止,私校教師不但沒取得這項前提基本條件,還沾惹來自勞委會的一堆污名,很冤!很苦!很怨!若還有些人認為私校教師不必上街抗爭,那真是第二層歧視。

近年來,私校教師處境並不好過,在少子化生源減少的現實下,一堆學校甚至要求老師負起招生責任額,教書教到變成業務員,令人搖頭。加上長期台灣整體勞資條件不對等,私校教師別說要組工會,連教師會都很難安心籌組,深怕飯碗不保,這樣的現實面,更需要諸如失業以及失能這類的保險制度,不是原公保條件可以處理,私校教師急啊!

以教師組織的發展來說,這次私校教師為自己權益,不畏懼來自教育部、私校董事會與部分校長施壓,正如同2002年9月28日有10萬教師上街一樣的具有跨時代歷史價值,我們可以期待,未來私校教師將循著2010年926私校抗爭行動,開展出屬於自己壯大的教師工會,進而與公校教師聯合行動,為教育公共化與教師公共化盡力,特別是政府已決定在半數私校的後中3年辦理國教,更顯學校可以有公私立,但教師不應有公私之分的必要。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

宜蘭縣教師(工)會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