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縣府函覆有關100年精進教學之深化評量、創造力教學、行動研究方案採「鼓勵教師參加」一事,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會於99年11月29日發函對「100年度精進教學計劃推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紀錄」之決議內容表示異議,宜蘭縣政府99年12月3日府教輔字第0990173125號函復:「100年精進教學之深化評量、創造力教學、行動研究方案請各校鼓勵教師參加」。
二、隨文檢附本會發函暨縣府覆函影本各乙份。
﹝附檔﹞
發文-1000032號:轉知縣府函覆有關100年精進教學之深化評量、創造力教學、行動研究方案採「鼓勵教師參加」一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