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依99年6月1日通過之工會法所成立的教育產業工會,各級學校及行政單位具公務人員身份之職員工等教育人員,得否申請加入教育產業工會,請釋示。
說明:
- 一、 本會長期支持工會法之修訂不應限制公務人員組織工會,此一立場不變,合先敘明。
- 二、 惟如主旨,依現行法令,具公務人員身份之教育人員,得否加入教育產業工會,函請釋示。
﹝附檔﹞
1.發文-100155號-函請勞委會釋示有關學校具公務員身分者可否參加縣市教育產業工會.pdf
2.1000413-勞委會覆函.pdf
主旨:有關依99年6月1日通過之工會法所成立的教育產業工會,各級學校及行政單位具公務人員身份之職員工等教育人員,得否申請加入教育產業工會,請釋示。
說明:
﹝附檔﹞
1.發文-100155號-函請勞委會釋示有關學校具公務員身分者可否參加縣市教育產業工會.pdf
2.1000413-勞委會覆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