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托整合 明年上路
2011/04/14
自由時報
記者顏若瑾、胡清暉/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將幼稚園與托兒所整併為幼兒園,幼托整合政策可望於明年元月一日上路。
教育部常務次長陳益興強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是幼托整合非常重要的法律,現行分屬教育部、內政部體系的幼稚園、托兒所,將整合成「幼兒園」,提供二到六歲的幼兒教保服務,統一由教育部管轄,配合今年八月實施的五歲幼兒免學費,估算二至六歲的影響人數約八十萬,希望提高年輕人生兒育女的意願,改善少子女化的現象。
陳益興指出,幼照法重視幼兒的生命安全,草案第二十九條,對於未來幼童專用車輛的規格、顏色、標誌、載運人數都有嚴格要求,必須符合交通監理單位規定,駕駛人除了有職業駕駛執照,任職前一年還要接受八小時的基本救命術課程,就職後也要定期訓練。
草案延續現行規定,要求公立幼兒園須優先招收「條件不利」的幼兒,包括原住民、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家庭等幼兒,獲優先入園的保障。法令對於幼兒園教保人員的配置也更為細緻,往後若招收二至三歲幼兒的班級,每班最多十六人,且至少每八人,應置一名教保人員;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小學前的幼兒班級,每班最多三十人,且至少每十五人,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
公辦民營 活化閒置空間
另外,在現行公、私立幼兒園外,將增辦「公辦民營」的幼兒園。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因應少子化趨勢,要求各級主關機關得整頓小學閒置空間、多餘教室,由政府委託,或開放公益性質的法人團體申請興辦非營利幼兒園,並有專責的審議機構進行監督。
此外,草案也規定,教保人員如果有性侵害、性騷擾、虐兒,經判刑確定或是通緝尚未結案,都不得任教。新法原預計明年八月一日起施行,但有部分立委認為應給教育部時間壓力,盼儘速完成三讀,提前上路;教育部常次陳益興估計,新法最快明年一月一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