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100年五一勞動節正式成立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籌備會新聞稿 2011.5.1】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100年五一勞動節正式成立

 

從聯合國所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皆一再宣示人人都有權組織和參加工會,立法院於98年4月22日通過《兩公約暨其施行法》之後,工會法在去年6月1日完成三讀修正,教師得以籌組工會,終於讓教師擁有組織工會的權利,今天,規範所有受受雇者的勞動三權(團結權、集體協商權與爭議權)的《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行政院宣告同時上路,台灣的勞動人權將邁向新的里程碑。

新工會法通過之後,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即開始積極進行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籌備工作,選在修正後工會法實施的100年5月1日勞動節召開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目前會員招募對象為宜蘭縣各級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含私幼)、依法退休之退休教師(含私幼)或代理(課)教師。

教師之所以組織工會,除了免於讓台灣自外於國際人權潮流的困窘外,在十多年的教師會運作經驗中,也已證明一個缺乏勞動三權保障的教師組織,難以提昇教育決策品質,甚至無力確保孩子的適性教育。工會法修正後,教師雖仍不得罷工,但擁有教師會所沒有的「協商權」以及「爭議權」,其中,協商權讓教師工會有更大的力量,來優化教育決策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激勵教師專業。

「會員人數過半的工會」可與雇主(學校、縣政府,公立高中職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私校為各校董事會)簽訂《團體協約》,以爭取會員教師的權益;並可透過禁止搭便車條款之簽定,讓這些權益只有工會會員才能享有;非工會會員若要享有,需繳「協商服務費」給工會。籌備會於4月初開始預告招募會員,目前會員已達1500人,現在正式招募會員,即將突破會員過半的協商門檻。

民國18年至今才大幅修正的工會法實施後,台灣邁入新工會時代。教師身為傳遞知識、教導學生的社群,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將與廣大的受雇者站在一起。持續堅持教育專業、維護教育本質、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外,也將善盡其社會責任,致力建立親師生正確的勞動意識,提升宜蘭縣內工會運作能量,以提升勞動人權、爭取受雇者的權益,更將結合縣內各進步社團力量,監督公共政策,進一步落實公民社會。

    本會今日之成立大會已完成理事長、理事及監事之選舉,選舉結果如下: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第1屆理事長當選人:

林清松(羅東高中)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第1屆理事當選人:

鄭嘉偉(光復國小)、林義德(復興國中)、林泰源(復興國中)、方世齡(南屏國小)、吳勝達(頭城家商)、游玉芬(冬山國小)、田大勇(南屏國小)、胡玉琦(壯圍國中)、凌振峰(國華國中)、陳麗耕(凱旋國小)、林雪琳(學進國小)、黃新民(成功國小)、藍錦全(宜蘭國中)、林勝雄(頭城家商)

候補理事:張雅萍(武淵國小)、俞昭銘(員山國小)、李易聰(同樂國小)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第1屆監事當選人:

李慎文(公正國小)、詹勝凱(三民國小)、梁家鳴(光復國小)、曹永聰(礁溪國小)、許智宗(蘇澳國中)

 

新聞聯絡人: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籌備會主任委員 鄭嘉偉 0982-939570

 

 

宜蘭縣教師(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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