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會聲明】有關教育部之教師評鑑民調

【全教會聲明 100.05.03】

【全國教師會聲明──有關教育部之教師評鑑民調】

 

對於教育部近日發佈有關「教師評鑑」之民調,本會有以下聲明:

一、「教師評鑑」並非國內既有之制度,一般民眾根本不了解。教育部委託一個可能對教師評鑑一知半解的民間公司作電話民調,既不專業,手法之拙劣也令人咋舌。


二、
從該公司用以調查的四個題目來看,民眾應該會把「評鑑」當作「年度考核」,民眾並不了解,「教師評鑑」和「教師年度考核」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和制度。這個民調會讓民眾以為教育人員沒有年度考核,但教育人員早就有年度考核,但並非外國那套「教師評鑑制度」。

如果以「考核」來看,民眾自然會如此答題:

(一)大部分民眾會同意第一(教師評鑑)和四題(校長評鑑)。

(二)我國是法治國家,考核或評鑑當然都要有法律依據,所以第二題問「該不該入法」,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三)至於第三題:「教師評鑑能否處理不適任教師」,一般民眾根本無從回答,因為連教育界了解評鑑的人都不算多,民眾更不了解,民調的信效度如何,可想而知。


三、 教師的考核權一直是在學校行政主管手上,即使學校的「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要先核,校長若不滿意,也可以「書面述明理由,予以逕核」。

(一)如果教育部不滿意教師年度考核的現況,應該督導考核的「法定發動者」(學校行政主管)依法落實考核,不是用這種民調來污名化教師。

(二)現在學校內就有考核制度,處理不適任教師也有「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注意事項」可循,如果學校行政主管難以落實考核或處理不適任教師有不得已的原因,教育部應該務實地和基層教育人員共同找出問題的環節,不是不明就理地另外引進一套評鑑制度與現有制度並行。

(三)如果不能誠懇「年度考核」未能落實的原因,同樣的問題仍會出現在新引進的「教師評鑑」上,那麼引進再多制度又有什麼用。

 

                 全國教師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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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致  國、民兩黨中央黨部、立法院黨團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本會認為黨團及委員不必對於沒有說明內的教師評鑑貿然表達支持與否

【應該這樣看教師評鑑】

  長期以來,一直有人宣稱「多數教師願意接受評鑑」,但是卻不提,問卷中老師常有的但書:「不放心誰來評鑑?評鑑什麼?過程如何?評鑑結果的公信力?以及作為評鑑者時,是否有能力評鑑別人?」甚至,近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提出一份粗糙的委外調查案,其實質情形本會分析如附件。

  全國教師會對教師評鑑的主張很簡單,誰主張要做,就請誰提出完整的政策評估:「誰來主辦評鑑」、「合格評鑑人如何培養出來」、「評鑑標準、程序如何」、「評鑑結果如何使用」、「配套措施是那些」、「經費評估」。先評估是否有可行性及公信力,以具體的政策可行性評估案來調查老師的意願才有意義,也才有資格談立法。在立法前要求作合理的政策可行性評估,應該是文明國家很正常的公共政策決策過程。

  所以很難理解,為什麼迎接一個還不存在的制度就會找回教師尊嚴;還沒有看見菜單就急著說「好吃」,應該也不是什麼「理性」、「專業」的判斷。理由很簡單,教師評鑑一定要嚴謹有公信力,若沒有,評鑑合格不被認定專業,評不合格也不令人心服,到最後白忙一場。

  其實所謂「多數教師樂意接受評鑑」的意思是,「學校作為公領域的一部分,教師同意其應該接受社會公評」。但是,「如何公評」就是老師不放心、目前社會也莫衷一是的關鍵。評教師、評學校,都是「質化評鑑」,不像企業評員工一樣,有量化的績效作依據。

 

【務實的教師素質提昇制度】

  比較務實的作法,是直接談辦理「教師評鑑」想達成什麼目標?然後找方法做,如果只有教師評鑑達得到目標,就只好克服質化評鑑的高難度;如果有別的方法,也不用鑽牛角尖,非得要進行教師評鑑,把有意見的人全扣上反動的大帽子。

  「教師評鑑」不外乎想達成兩個目標,一是處理「所謂」不適任教師,一是提昇教師專素養。

  以目前國外實施教師評鑑的國家,少有用來作處理不適任教師的,一般人不了解,教育部和相關研究的學者也不主動對外界說明,實有誤導社會和立法院之虞。作為一個基層教師,我們對於「教師評鑑」被炒作成解決不適任教師問題仙丹妙藥,感到憂心。

  教師評鑑用以提昇教師素質的功能也正在受檢討,因為有其他可能更有效的方式,例如規畫更有效的教師研習進修制度、同儕合作學習制度、師傅教師制度(mentor teacher)制度。

  就本會研究國外實施經驗,嚴謹的教師評鑑消耗的經費相當大,以英國為例,2000~2001會計年積極推動本制度,花費135億台幣,以後逐年上昇,2002~2003會計年花費266億新台幣。以上經費都只是用在執行評鑑政策的經費,還不含獎勵評鑑合格教師之經費。

  依國外經驗估計,教師評鑑制度立法,將變成教育界的「錢坑法案」,造成中小學校經費更捉襟見肘。立法院如果願意每年多核給教育部一百億來作教師評鑑,依目前教育部和部分縣市教育局試教師評鑑或教學評鑑的經驗來看,不如用這筆錢好好規畫「教師研習進修制度」、「同儕合作學習制度」、「師傅教師制度」,或其他更省錢有效的「教師素質提昇方案」。

  以「教師研習進修制度」來說,目前中小學教師每年研習進修經費不到5億,而且規劃相當混亂。應該更有系統、以教師專業成長需求為中心的規劃。

  以「同儕合作學習制度」、「師傅教師制度」來看,目前教育部或部分縣市試辦教師評鑑或教學評鑑的經驗來看,老師認為受益的部分,多是評鑑人和受評者在教室觀察後的深度晤談,產生的省思和領悟,比較像是同儕之間的合作學習,或者資深優良老師對新進老師的帶領(師傅教師)。但是現在中小學老師課排得很滿、雜務也相當多,老師很難湊在一起作教室觀察或深度對談。試辦學校多次反映意見,教育部還是不願撥代課費給參與評鑑的老師調代課。立法院願意多撥經費給教育部,如果用來直接規劃同儕合作學習及師傅教師制度,就現有經驗來說,比遠在天邊的教師評鑑還節省,更能有效提昇教師素質。

 

【教師評鑑不是改善中小學教育品質的萬靈丹】

  有了有效提昇教師素質的制度,再加強目前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教師的素質就能有效提昇。至於教育品質之提昇,還有賴檢討學校課程、教學內容、學校運作制度、及教育主管機關的決策機制。教師素質只是教育品質的一環,教師評鑑和各種教師素質提昇制度都不是改善中小學教育品質的萬靈丹。

 

【委員面對家長團體兩個選項可以有不同選擇】

  不論委員拒答或填答,本會認為應先要求調查單位說明規劃架構:到底是哪種評鑑、要花多少經費、目的為何、與教師考核有何不同、是取代考核還是與考核並存等基本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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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檔
1.全教會聲明:對教部教師評鑑民調.doc
2.1000503全教會對教師評鑑說明.doc
3.100.05.02全家盟新聞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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