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嚴勞動 教師工會任重道遠

教育論壇:尊嚴勞動 教師工會任重道遠
2011-5-04
台灣立報

■羅德水

新勞動三法已經在五一上路,就在勞委會宣示台灣勞資關係邁入里程碑時,卻傳出工研院開設「雇主如何規避勞基法的薪資設計實務課程」,這對主動通過《兩公約》、並宣稱致力改善勞工權益的馬政府無疑是一大諷刺,台灣的勞動人權保障仍有極大努力空間。

兩公約成空談
前揭課程固然反映出官方思維並未隨法制進步,但顯非單一個案。就以在五一勞動節正式解禁的教師工會來說,自1945年以來,政府禁止教師組織工會,既違反憲法與國際公約,更與當前民主多元的社會氛圍格格不入,主動通過《兩公約》的馬政府雖然修正了《工會法》,美中不足的是,卻依然在法制上對教師工會做出許多不符比例的限制,諸如: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完全剝奪教師罷工權等,尤有甚者,在教師工會解禁的同時,作為最高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的教育部,竟又惡修原有教育法制,表面上宣稱修法係所謂配套措施,實則許多修正內容根本就是不當連結,明顯是官方再無餘力禁制教師工會的報復。凡此種種,要說政府具有保障勞動人權的決心,其誰能信?

落後的法制或許能透過修法加以改善,但整體社會對受僱者勞動基本權的正確認識,則非透過教育無法竟其功。教師工會組織過程,官方與反對工會的教育團體加諸教師工會的偏見、誤解,甚至種種以訛傳訛、唯恐天下不亂的說詞,清楚映照出台灣社會對勞動基本權理解之貧乏,諸如:教師非勞工、組工會就要取消月退休制度、放棄公保改投勞保、寒暑假不能支薪、固定教師工時、甚至教師工會將侵犯學生權益等,值得在此刻作一澄清。

勞動思維僵化
事實上,只要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都是勞工,此時連社經地位遠高於教師的醫師都無法否認其與醫院間的雇傭關係,教師不願正視自身作為勞動者的事實,又如何在課堂上講授勞動神聖?講授職業無貴賤?

在退休與保險制度的誤解方面,要脅組工會就要取消教師月退制度,不僅全無學理依據,更無視各界對建構台灣社會安全制度的努力。此外,無論就提撥費率、保險給付項目、養老金制度比較,勞保都遠優於公保,更何況公校教師組織工會後仍然受雇於政府,就算教師願意,法制上也不存在改投勞保的空間,一個完全違反學理與事實的說詞,竟然也引起許多討論,整體社會對勞動人權之認識,可見一斑。

所謂教師寒暑假「No work, no pay」之說,實則無異於同意受僱者放無薪假,嚴重背離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人人有定期給薪休假的基本權利,政府如果主張寒暑假非教師假期,教師當然必須返校上班,但雇主也應相對在學期中給予教師休假,問題是,這不僅不符校園作息,更將因此增生高額代課費用,究竟對誰有利?

至於近日引起各界關注的教師的工時問題,更凸顯官方對勞動人權的貧乏,教育部若不同意工時問題由勞資進行團體協約,或者無視教師工作性質接近變形工時的概念,至少亦應同意在工時入法之後,依《勞基法》意旨給予教師超時工作的工資,而非一方面大談固定工時,一方面又以所謂責任制將教師工作無限上綱,甚至要求教師只能在沒有課務時進行超時補休。

強化工會專業
最後,關於教師工會將侵犯學生權益的說法,牽涉的其實是教師成立工會的核心任務,面對不專業的、錯誤的教育政策,原本利益一致的親師生,在惡意的操弄下竟然對立起來,這難道不正是官方惡意巫化教師工會的關鍵?因為在工會監督下,教育官員再不能獨攬教育決策。職是,教師工會不可能只關注自身權益,再簡單不過,一個只會「爭權奪利」的教師工會,不僅台灣社會不可能接受,就連教師本身也不可能加入,而一個連教師都不支持的工會又怎可能強大?未來教師工會只能也只有致力提升教師專業並維護學生權益,才能贏得社會的肯定。

以上這些關於教師工會與勞動人權的認知,相當程度反映出整體社會不友善的勞動關係,如何以專業改變社會對工會的刻板印象?如何以具體作為提升教育決策品質?如何發展課程落實台灣勞動人權?選在五一勞動節成立的17個基層教師工會,挑戰才要開始。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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