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維護權益為名的跨代掠奪

教育論壇:以維護權益為名的跨代掠奪
2011-6-1
台灣立報


──教師工會對退休制度應有全面觀照
■羅德水

《公務人員退休法》已於2010年8月4日修正公布,備受公教人員關注的退撫新制,包括自願退休人員之月退休金起支年齡逐年延後,並搭配實施「展期年金」與「減額年金」等方案,均自1月1日起施行,鑑於公教退撫法制的一致性,《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之接續修正,只是時間問題。

可以想見,實施退休新制難免引起教師關切,為此,台北市教師會甚至發起「讓教育師資活水不斷──請立委支持中小學教師月退維持75制」連署,「連署書」指出:政府若欲將教師的月退制度比照公務人員從75制改為85制,教師因接近中年才進入教育職場,加上在職教師年輕化所形成的月退延後潮,將會造成「隔代教養」「師資死水」「無法解決退撫基金問題」等現象,連署發起單位並呼籲立委,「採取具體作為,以維教師權益」。

「維護教師權益」本是教師組織核心任務,問題是,如何維護教師的退撫權益?或者說,捍衛「75制」究竟維護了誰的權益?

筆者這樣問,或許會有不知情者反問:各級公立學校教師不是適用同一套退休制度?如何會有不同的權益?

退撫制度受國家財務影響
表面上,軍公教退撫制度係「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 plan),只要符合規定,各級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均可依法申請退休並領取退休給付。

然而,要確保全體基金受益人均可領取原先承諾之退休金,要非有健全的國家財務融通作為擔保,要非基金本身即應維持財務平衡,而影響「退撫基金」財務之變數,不出「參加基金的人數」「基金收益率」「提撥費率高低」「退休門檻」「基金受益人預期壽命」等。

正因為政府的財政收支日益惡化,再無餘力以國家財政補貼基金給付不足的差額,只好透過修法的方式改善基金財務狀況,這也是此次修法以「逐年提高費率」「漸進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並同步實施「減額年金」「展期年金」的關鍵。

官方之所以這樣改制,不外希望藉由提高費率以增加基金收入,並藉由延後月退年齡以減少基金支出,以期平衡基金收支。毫無疑問,這些法制面的改革確實影響了基金受益人的原有權益。

事實上,在任何一個時間點進行退撫改革,無疑也都會遭致來自基金提撥人的疑慮與反對,質疑主要來自兩方面:其一,官方何以無法提高基金的收益率?其二,為什麼是現在開始實施?

第一個問題理當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回答,至於第二個問題則恰恰可以凸顯基金提撥人之間的內部矛盾。

潛藏負債向年輕世代移轉
「為什麼是現在開始實施?」不妨這樣看,如果提早10年實施會是怎樣?或者,教師組織就力擋個10年再實施「85制」,又會怎樣?

面對一個從成立開始就不足額提撥、操作績效又未符預期的「退撫基金」,適度依基金精算結果調整費率,或延後月退休年齡,不僅有益於基金財務平衡,更有助於彰顯世代公平,反對提高提撥率、反對延後月退休起支年齡,看似維護了當下的利益,實則只是把在此之前應由全體基金提撥人均攤的「潛藏負債」向後遞延;亦即,等於將原本應該由全體基金提撥者均攤的財務責任轉嫁給年輕世代,讓新世代公教人員背負不屬於他們的債務,讓人不可思議的是,這樣赤裸裸的跨代剝奪,竟然以「維護教師權益」作為包裝,不明所以者,竟然還跟著搖旗吶喊,捍衛75制到底維護了誰的權益?

「退撫基金第四次精算」結果顯示(該次精算以2008年12月31日為評價日),「退撫基金」將於2018年「收支不足」,2027出現「破產」。

另外,截至2011年年底為止,參加「退撫基金」的教育人員減少成為19萬6,840人,辦理退休給付之累計人數則為史上新高的8萬2,503人,基金「收支比例」計62.57%,「潛藏負債」則高達新台幣2.14兆。依這些數據,1996年以後才進入教職者,雖然在職期間依規定費率扣繳退撫基金,但在退休前卻極有可能就必須面臨基金無以為繼的窘境。

閉上眼睛都可以想像其荒謬,一個標榜跨代互助的退休制度,竟然出現越早退休越為有利,越晚退休者越為不利的現象。對屆退人員而言,在意的或許是組織能否阻擋延後月退的法案?但對占全體教師超過6成的新年資教師而言,面對的卻是領不領得到退休金的問題,教師組織當然必須維護教師權益,但整體的利益高於部分人的利益,跨世代的公平尤重於特定世代的給付利益,孰輕孰重?孰本孰末?不言可喻。

「公教退撫制度」與「退撫基金」都有許多問題待解,可以確定的是,不是掛上教師工會的招牌,這些問題就會消失於無形,也絕非發起捍衛75制連署,就可以確保中生代以降教師的退休權益,工會不可能長期隱匿真實資訊,工會更不能以民粹裹脅群眾,唯有真正提出觀照全局方案的工會,才有可能贏得教師的支持。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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