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有回應、也改正,不過,鼓勵參加的文字仍低調的藏在計畫內容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宜縣教師會字第1000051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附件:
主旨:建請貴府修正宜蘭縣100年度「精進教學提升學習效能」教師行動研究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 一、 貴府99年12月3日府教輔字第0990173125號函之說明二〈二〉紀載決議「明年度(100年度)精進教學計畫之深化評量、創造力教育、行動研究方案,亦請各校鼓勵教師參與」,合先敘明。
- 二、 另貴府100年5月19日府教輔字第1000075076號函之附件-宜蘭縣100年度「精進教學提升學習效能」教師行動研究實施計畫:柒.三.(二).1.(1)「由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或教育行政人員參加投稿,每校至少一件」,其中「每校至少一件」違反前項說明之會議決議,請貴府立即修正實施方式,依照會議決議之「…亦請各校鼓勵教師參與」辦理,並發函至宜蘭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正本:宜蘭縣政府
副本:本會所屬國中小學校教師會(mail寄送)、本會
發文-1000051號:函請縣府修正精進教學計畫之內容.pdf
~ ~ 相關連結 ~ ~
【本會公文】轉知縣府函覆有關100年精進教學之深化評量、創造力教學、行動研究方案採「鼓勵教師參加」一事
http://blog.ilc.edu.tw/blog/blog/4719/post/14346/157175
~ ~ 縣府覆函 ~ ~
宜蘭縣100年度「精進教學提升學習效能」教師行動研究實施計畫_10004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