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獲會員教師的反應,事件緣由簡述如下:學校說因為宜蘭縣教師會堅持導師、科任教師的授課節數固定為20、22節,造成學校排課困難,使學校的2688經費已在6月底用罄,所以學校老師下學期必須加課。
針對上述的問題,提出質疑、建議如下:
1.依據宜蘭縣政府所屬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實施要點,宜蘭縣教師會主張導師、科任教師的授課節數應為20、22節,此節數是考量課務及行政工作之分量而訂,亦為課稅前將國小教師授課節數訂為一致(全國各縣市都是如此),絕非無視擔任行政職務教師之辛勞。另外,學校未善盡行政職責,沒有妥善運用2688經費,與本會堅持固定節數有何關係?實在甚難理解!
2.以編制6班的學校為例,學生總上課節數是168節,老師的總授課時數是180節(導師20節,組長19節,主任11節,皆為中數),180-168=12,再加上2688經費補助每班每周1節(共6節),所以有18節可做為學校在行政人力上的權衡運用。學校在討論減授課的安排時,應該確實掌握2688經費的運用,而不是在沒有試算、精算的情形下,竟然在上半年即將整年度的經費用罄,接下來的下半年,學校只有12節課可做權衡運用,部分兼任行政教師將增加授課節數,授課科目亦須調整,影響層面甚大。試問:學校的行政疏失由誰承擔?簡而言之,學校不該將行政疏失轉嫁到教師身上!若有行政疏失,應懲處相關承辦人員。
3.關於今年2688經費的分配,歡迎會員教師提供相關的建議,以使經費發揮最大的效能。但是,當2688經費核定下來時,學校應在經費許可的範圍內做合理的分配,若是學校沒有負起應有的行政權責,就算縣府核予更多的經費也不夠用。因此,關於2688經費的使用,提醒會員教師:必須充分發揮課程編配小組的功能,以監督學校減授課的情形,使2688經費充分發揮其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