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會推手

咄咄集:教師工會推手
2011-6-23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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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水

繼教師工時與寒暑假成為話題之後,《聯合報》前天在頭版頭以斗大的「晚上10點前,教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為題,報導教育部委託「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訂定「教師工作守則」,在基層教師連聲抗議之後,大小官員又四處澄清解釋,「八字都沒一撇」云云。

就法制面與勞動關係而言,一如工時與工資一樣,勞工的工作項目與工作內容,俱為勞雇協議的主要標的,做為雇主的教育部,不循勞資協議正軌與教師團體協商,卻以委託案的方式委由與教師迭有利益衝突的家長團體訂定;此外,所稱「工作守則」,既非法規,亦不是聘約,卻以道德無限上綱凌駕法定教師義務,馬政府言必稱維護勞權,3句不離依法行政,卻出了個屢屢以行動體現政府法治素養與勞動人權水平的教育部,夫復何言?

再就政策制訂的專業性討論,教育部一方面宣稱教育是專業領域,教師是專業人員,一方面卻又將涉及教育專業的教師工作內容委由非專業人員訂定,這絕非什麼釐清教師工作內涵,而是媚俗地踐踏教師尊嚴,有這樣的教育部,教育基本價值豈能不混淆?教育部有必要說明,參與本研究案者,究竟有多少人具有教育專業背景?國家教育經費可以這樣亂花?教育專業可以這樣被踐踏嗎?

親師溝通的主要目的在於維護學生權益,溝通不僅電話一途,學校聯絡簿、班級部落格、電子郵件、家長到校晤談,都是有效的聯絡管道,問題在於,良好的溝通不能僅課以單方義務,設若家長連學生每天的聯絡簿尚且不願意花時間看,期待親師能有良好溝通,不也緣木求魚?家長要求教師在下班後必須提供即時服務,對自身家庭教育做了什麼努力?只會要求教師下班後待命的教育官員,對營造親師良善溝通又提供過什麼支援?

教育部不解基本勞權概念並非新鮮事,真正令基層教師心寒的,卻是家長團體與校長組織防師如防賊、甚至是教師如寇仇的心態。針對本案,校長協會理事長竟然表示「草案明訂晚上10點是最低基本通則」,教師沒有下班時間嗎?沒有家庭嗎?教師不也為人子女、為人父母?即便如此,多的是在晚上10點後甚至是假日與家長溝通的老師,自以為得計的校長團體,或許到現在還不知道,所爭者並非下班後是否接家長電話,而是僵化的「守則」如何彰顯教育本質?把原本緊密的親師生關係搞成像生產線上冰冷的工人與產品的關係,究竟哪裡有益於教育?

面對已然病入膏肓的台灣教育,又有教育部這樣的推手,老師們,您還不加入教師工會嗎?

(教師)

宜蘭縣教師(工)會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