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看教師守則 折損教育文化
【聯合報╱王孝慈/1111人力銀行總經理(台北市)】 2011.06.25
最近傳出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接受教育部委託,訂出「教師工作守則」草案,未來老師不得在晚上十點前拒接家長電話,引起教育界震撼。本人嘗試從工作性質、企業管理、企業文化及績效評量的角度來看待這問題。
國外許多高危險、高專業研究性質的工作,上班時間非常自由,休假也可自主排定。因這類工作需要高度的專注力、高度的創意及非常仔細的操作,充分的休息是做好工作所必須。相對的,如果是工廠生產線上的員工,則不但三班制的上下班時間固定,甚至連休息時間亦須排班。
因此如何看待教師工作的內涵是訂定工作守則所必須,如果將教師工作越「制式看待」則越會趨向嚴格規範,甚至連上課器材都可以規範。那麼教材、設備、教學方法、評量方式、師生互動都應該統一。總之,愈能夠標準化教師的工作就愈是可以嚴格規範。
若從企業管理而論,不同的管理都會有成功的案例;長時間來看,則是管理的成本與產生的效益相比較,效益越高與投入成本越低者為佳。
教育的績效當然也可以有不同的管理設計,只是投入的成本與效益是否仔細評估過?要求老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對於教學效益的影響是否大過衍生的管理成本呢?會留下什麼樣的師資,又會出走什麼樣的師資呢?是否會形成「等因奉此」卻又「不求有功」的教育環境呢?如果碰上教師將大部分時間用在與家長溝通上,而減少了其他如備課及研究發展等事項上,是否為訂定守則者所樂見?簡言之,訂定時間點為限的家長CALL IN管理是太粗糙的規範。
再就企業文化而論,企業文化是現代企業形塑願景、激勵員工所必需。教育通常以百年樹人、有教無類、人之五倫來期待教師,許多教師也是因為這樣的精神而不計個人利益的投入,有自掏腰包資助貧困學生者,有下課後自動輔導學生者,更有對學生諄諄教誨以身、言而力行者。這些師之模範,就是在文化精神的感召中,骨毀形銷而不悔。如果訂定教師工作守則,是否會折損這樣的文化形象呢?
最後就績效評量來看,工作守則必然關聯到績效考核,否則徒增管理的困惑。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目前僅少數教師認為課後就是私人時間,不應被打擾。那麼這些少數老師該如何被評量?留下電話者是否也要不同評量?如果聯絡不上人是否要扣分?這樣是否等於變相要求教師隨時都要接聽不知發話對象的電話?如果碰上騷擾者當如何處理?
教育部面對家長團體、校長團體與教師團體共同利益事項時,理應折衝協商,務求周全。如今單方委託某一團體,結論又大肆宣揚,徒增未來協商困擾,恐未得其利已先受其害了。
【2011/06/25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