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聞】7成高中仍髮禁 教部挨批違法

7成高中仍髮禁 教部挨批違法
2011-7-05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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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髮型不可怪異,不可染燙、抹髮膠,鬢角不可超過耳垂。」這是某私立高中校規,違反會遭到警告處分。私校類似規定比比皆是,教育部從民國94年宣示落實解除髮禁至今,仍有超過7成的學校有髮禁。雖教育部聲明學校不該有髮禁,若學生違規,校方也不能處罰;民間團體卻直指,教育部已明訂法律,還持續放任學校,才是真正的違法者。

無法忍受 憤而轉學
立委林建榮4日舉辦「如何徹底解除學校髮禁」公聽會,邀請學生、家長、教育部、民間團體集思廣益。會場有台北市私立高中學生現身說法。

張同學指出,校方規定學生髮式不可怪異、不可染燙、抹髮膠、瀏海不得超過眉毛上緣等,在學期初勸導學生,學期中學生若被發現違規,首次犯規者仍會立即被記警告,班上已有10多名同學無法忍受這些限制而選擇轉學,其中一名同學因不願遵守規定,被記多次警告而退學。

林建榮透露,也有學生在網路留言,想要前往參加公聽會,卻被學校恐嚇會在立法院外等候,造成學生卻步,他直呼這些學校的專制作風,簡直不可置信。

根據《教育基本法》第15條,清楚明訂有關學生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的維護。林建榮進一步說,教育部自94年宣部落實解除髮禁,96年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1點指出,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也不能處罰,有關學生服裝儀容規定應依循民主程序。據教育部訓委會調查,94年僅有6%學校不限制髮式,98年進步到63%,99年國高中達7成以上。

髮禁解除只是假象
然而解除髮禁至今,成效仍非常有限。人本教育基金會三重青少年基地館長江思妤不解,從上半年到現在已接到20多通檢舉電話;尤其在6月份畢業季,學生參加完畢業典禮,學校卻威脅學生髮式仍要依照規定,否則不給予畢業證書。她曾協助處理輔仁中學髮禁問題,將學校相關法規送往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公文上雖指出「學校若有違法,將列入政策性評估」,但她氣憤表示,教育部遲遲沒有調派督學前往視察,僅給予學校警告,沒進行後續處置。

全國教師會諮商輔導處老師李培裕,也支持學校徹底解除髮禁,他坦承,就教學現場而言,學校的確會對學生服裝儀容列出標準,並要求導師勸導學生,他認為,學生要在髮型式發揮創意他並不反對,師長也可能就學生髮型改變去觀察是否有出現行為偏差的可能。他認為,導師在執行學校對學生的髮式要求時不免感到為難,建議學校應多考量身體自主的問題,否則可能造成師生間的衝突。

教部:違法學校將扣分
對於髮禁問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視察徐賜珍回應,對於學校是否依法行事,教育部會將在政策性評分扣分,列入獎補助款比例參考,若學校已有明確的違規證據,教育部不會派員訪視。

教育部訓委會主任楊志中聲明,學校不能規範髮式,也不能因此處分學生,但若為了防止傳染病和實習課程安全考量,則可額外規範,學校雖可透過民主程序與學生、家長達成協議,訂定原則性的規範,但也不能因違規而處罰學生;否則教育部除了扣補助款,也可能減班處分。

對此,江思妤不以為然,針對髮禁問題,她以長期與教育部公文往返的經驗來談,發現教育部根本沒有徹底落實解除髮禁,僅只建議或警告學校,效果不彰,她直批:「教育部自己訂了規則卻不認真執行,才是真正的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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