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聞】學力鑑定不過 自學生升學受阻

學力鑑定不過 自學生升學受阻
2011-7-15
台灣立報
http://www.lihpao.com/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台灣申請在家自學的學生已達1,394人,但他們的學習權益長期被忽略,升大學的管道更是重重阻礙,無設籍的自學生須取得同等學力證明,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只要有任何一科不及格,就無法升學,生涯規劃被迫大轉彎,只能苦等下一年重考。自學生家長感嘆,自學生同於一般生得參加學測、指考,已可鑑別能力,為何還要受學力證明所限,被台灣教育排擠出局。

研議3年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在自學生家長努力催生下,終於在6月9日通過,7月13日正式公佈。

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總召集人陳怡光說明,目前高中職自學分為有學籍和無設籍兩種,有學籍的高中自學學生,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向戶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處提出自學申請,只要修滿規定年限後,即使沒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書,也可憑設籍學校核發的3年成績單,證明有註冊,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和申請。

數學科不過 面試指考只能棄權
至於無設籍的高中自學學生,在申請自學時要和地方教育局處提出自學實驗教育計畫,但沒與學校簽訂合作計劃,須通過「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包括國文、數學、英文、社會、自然考科,5科都要達到60分,才能取得證書,參加大學入學相關考試。

為了取得同等學力證明進入大學,無設籍的高中自學學生只得參加「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但這項考試卻常成為他們生涯發展的絆腳石。按照年齡,今年應是大二生的陳同學,是無設籍的高中自學生,去年1月參加學測後,在3月參加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卻因數學未達60分,必須再等一年重考,才有機會入大學。

陳同學的家長雖不鼓勵孩子追求文憑,但陳媽媽記得,去年女兒的學測成績,國文、社會、自然約有中標以上、英文滿級分、數學較差,3月份申請進入淡江大學、實踐大學已通過第一階段,緊接參加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卻因數學科沒通過,申請入學的面試和指考都得棄權,前功盡棄。

管道單一化 自學生易被淘汰
為何要參加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才能考大學?陳媽媽相當不解。她表示,自學生和一般生一樣考學測、指考,作為大學選才標準,一般高中生可選擇採計自己優勢考科的系所報名,也能以總分計算;但對自學生而言,任何一科較差就被淘汰,一般生入學有多元管道,而自學生只有單一管道、沒有補考機會,拿不到學力證明,只能再等一年,女兒因此相當挫折。

一年的等待中,陳同學沒有荒廢時光,陳媽媽表示女兒向來善用資源自動學習,這段期間,她曾到基金會、影視公司擔任翻譯,從事各種社區服務。在家長鼓勵下,今年陳同學再度參加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重考去年沒通過的數學科,但由於對數學興趣不大,這次仍沒通過。

陳同學原本有意出國念書,她到處奔波,查遍國外駐台辦事處與大學,但卻因缺乏高中學歷資格,而與這些學校絕緣,轉而申請擔任海外志工,出國增廣見聞。

辦法已公布 卻仍得通過考試
明年是否還要再次挑戰考試?陳媽媽無奈地表示,這些已不重要,她不解,教育處已通過自學申請計劃,同意在家自學,3年來他們也依規定接受政府訪視、評鑑,卻還是非得通過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才能考大學。

她常鼓勵女兒:「值不值得投入4年念大學,要自己思考,文憑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事是了解自己的興趣,做喜歡做的事。」他們對台灣教育已無太大期待。

北北基2千多名「高分低就」的學生權益,引起政府全體總動員關注,陳怡光感嘆,1千多名的自學生的學習權益也不算少數,卻長期被政府忽視。

教育部13日公布「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自學申請截止日期為7月31日,至今教育部仍未發公文公告地方教育局處,也未上網公告,教育局人員一問三不知,學生與家長憂心忡忡,究竟政府何時才會看到自學生的需要,重視他們的受教權益。記者截稿前仍無法取得負責在家自學方案的教育部中教司說法。

 

教育跨步 高中職自學有法可循
2011-7-14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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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唐澄暐綜合報導】教育部13日公布「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明訂100學年的自學申請截止日期為7月31日。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認為這是台灣教育跨出的一大步,呼籲教育部應立刻函令全國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在網站清楚公告,以保障家長學生權利。

如何受理 竹縣府搞不清
不過,教選盟7月10日舉辦的高中職自學家長座談會上,有新竹縣家長反映,當他們把高中職的申請文件寄到教育處,該處卻把資料轉給承辦國中小學自學的6間國小,讓家長感到十分錯愕。

教選盟表示,若連今年要開辦「師徒制」高中職自學的新竹縣政府教育局,都不知如何受理高中職自學申請,其他縣市就更不用說了。

申請規定應更透明
離首屆高中職自學申請的截止日剩下18天,但許多地方教育局處部仍未公告受理申請,讓想申請自學的學生家長無所適從。

教選盟呼籲教育部,應督促各地方教育局在其網站首頁公告申請高中職自學的相關規定、說明文件、表格及承辦人聯絡方式,並依法邀請熟悉實驗教育的家長和團體參與審議會,才能落實自學申請政策,保障家長的教育選擇權和學生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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