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會的任務與挑戰

教育論壇:教師工會的任務與挑戰
2011-7-13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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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水

籌備多時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簡稱全教總)7月11日正式成立,在新《工會法》正式實施僅70日的此刻,全國層級的教師工會聯合會即以最快速度宣告成立,象徵台灣教師掙脫落伍法制枷鎖,確認教育勞動者身分的決心,的確是台灣勞動人權史上重要的一刻,未來教師工會能否以具體作為,開創兼顧勞動人權與教育專業的新紀元,值得吾人關注。

教師工會彰顯的意義
回顧反對教師工會的各種理由,主要有「教師非勞工」「教師為專業人員」「教師工會影響學生受教權」等,即便在解除法制面的管制後,這些仍是反對者用以反對教師工會的主要說詞,全教總的成立彰顯的即是,受僱者勞動權益應一體保障的意義。

深究之,過去台灣教師無法組織工會,固然出於《工會法》的限制,但整體社會認為教師不是勞工的偏見顯然更為關鍵,而之所以有「教師非勞工」的看法,除了傳統上「天地君親師」的觀念根深柢固,公校教師享有軍公教福利待遇也是一般認為不應組織工會的主因。

其實,不分公、私部門受僱者,人人有為維護其利益而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明載於《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無論教職如何清高神聖,也無從否認其受僱者身分,及其組織工會的基本權利,馬政府主動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並修正《工會法》,雖然從法制面掃除了教師工會的障礙,但以具體行動破除教師不該組織工會迷思的,卻是全教總的發起與籌組。

必須強調的是,光僅是成立工會未必帶來進步價值,工會的意義必須從具體實踐中加以確立,準此,教師工會如果要對台灣教育與社會帶來更多意義與啟示,全教總從此刻起即應以擴大組織發展、深化勞動教育為職志。

教師工會的任務
全教總成立宣言揭示了「確保教育公共化與專業化」「積極維護師生權益」「合理分配教育經費」「強化集體勞動權」「完備教育法制」「深化勞動教育」「善盡社會責任」等七大任務,歸納起來,未來全教總之重要任務如下:

一、深化勞動人權:過去,台灣空有勞動法制,但勞工的集體勞動權並未因此獲得完整保障,作為一個專業人員工會,教師工會必須以具體行動強化集體勞動權,充實勞動人權內涵,落實尊嚴勞動。

此外,觀諸教育官方與敵視教師工會者,各種違反國際公約、悖離勞動人權的說法,在在顯示,台灣的勞動教育必須進一步落實,勞動人權是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教師工會必須編纂進步勞動教材,推動人權教育納入學校課程,俾使吾國人權教育向下扎根。

二、提升教育品質:影響教育品質之因素,除了合理的資源投入、健全的教育法制外,學生的受教權與教師勞動權益是否得以確保,尤其關鍵。

職是,全教總除將以專業政策論述,督促政府與國會完備教育法制,合理分配教育經費,讓有限教育經費做更為合理的運用,更應力阻民粹媚俗的教育政策,建構一個人人得以自我實現的教育環境,此外,針對反對者將師生權益、親師利益對立起來的說法,教師工會更應以具體行動維護學生適性教育,創造師生權益雙贏的教育新典範。

三、落實公民社會工會是民主國家成熟公民社會的體現與重要組成,台灣雖歷經二次政黨輪替,但離尊重基本人權的進步社會仍然遙遠,睽諸歐美日各國經驗,教師工會對於引領進步價值、落實公民社會,均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全教總不應僅止於關心教育領域,而要步出校園,擴大橫向聯繫,與各進步團體共同關注環保、人權、弱勢等社會公共議題,做引領社會進步的工程師。

全教總的挑戰
儘管全教總已經突破重重阻礙正式宣告成立,但是,來自內外的阻力不會因此減少。

對內來說,首要解決教師工會與現行教師會之競合,孰輕?孰重?誰主?誰輔?此外,全教總做為基層工會之聯合會,如何化異求同、求同存異,以有效整合教師集體力量,考驗主事者智慧。對外而言,為了圍堵教師集體力量之集結,未來官方勢必緊縮教育與勞動法制,教師工會只能以更為專業的論述、更靈活的策略突圍,期為台灣工會運動注入活水。

台灣教師工會的成立,離1987年解嚴已然24個年頭,法制禁令所遺留的人權空白,教師工會只能以更多作為,深化勞動人權,提升教育品質,引領進步價值,彰顯教師工會的意義與價值。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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