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如正、副本表列單位
速 別:最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全教政字第100369 號
附 件:無
主旨:有關國中小暨幼稚園教師薪資課稅後之配套措施,務請 貴部周延設想,落實於基層,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上述配套措施在時程、資訊、人力調配各面向均待細膩處理,而距101年1月1日已剩五個月,是否已擬就各項細節,本會至表關心。
二、以特殊類型國中小而言,除國立大學附小之外,尚有各科學實驗中學之國中部、國小部、幼稚園部,務請於實施過程中,提醒地方政府力求周延,確實轉撥相對經費。
三、再以減課措施而言,經費係以全體國中小教師數分別依減課數計算經費,其中包含教師兼任組長、主任之人數,但坊間耳語兼職行政人員全無,此與事實不符之傳言,影響校園氣氛甚鉅,應予澄清視聽。
四、減課之後,所遺之大量課務節數,應事先透過完善選聘網絡預先宣傳,並鼓勵地方政府視師資總量逐步將兼代職成為全職化,且避免無人兼代又不得不請在職人員兼課幫忙時,反造成外界認定教師心意在多兼課多賺錢,進而打擊教師士氣。
五、綜上所述,至盼 貴部結合地方政府妥為準備,並適時對外說明。
正本:教育部
副本:各縣市教師會、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教師會、本會政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