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會徽」徵選活動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會徽」徵選活動計劃

•一、  活動目的:
經過長期努力,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業於民國100年7月11日正式成立,標誌著台灣教師運動即將進入嶄新的階段,為彰顯教師工會「專業」、「團結」、「進步」的意涵,並增進會員與各界對本會之認同,爰公開徵求足以代表本會之會徽設計。

•二、  主辦單位: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三、  參加對象及資格:
不限。

•四、  評審標準:
會徽須能彰顯本會「以團結全國教師暨其他教育人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保障教育勞動者權益、改善教育環境、提昇教育品質及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為宗旨」之意象,且應用於各式文宣載體時不影響圖案兼顧整體視覺美感和表現力,例如,在巨型旗幟或小型名片上的使用。

•五、  評審方式及得獎名額:
由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成立評選小組,遴選3件入選作品,並從中選出優勝作品一件。

•六、  獎勵辦法:
優勝作品頒給獎金2萬元及獎狀一只;入選作品各頒給獎金5千元及獎狀一只。

•七、  收件期限:
於100年9月16日下午五時截止收件,以郵戳收件為憑。

•八、  報名方式及作品規格:

1.每一作者參選作品件數不限,但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為限。

2.標誌尺寸為15cm×15cm,彩色稿與黑白稿各一式,彩色稿以不超過四色為宜。(彩色稿部分,請詳細標列CMYK印刷用色)

3.圖稿請裝裱於200磅A4黑色卡紙上。正面不得出現任何個人資料或記號。(建議加覆描圖紙以保護作品)

4.請繳交電子圖檔光碟,包含設計圖向量檔與JPEG圖檔,兩種檔案都必須為CMYK檔,JPEG圖檔解析度不得小於300dpi。

5.報名表(參閱附件)請以Word檔與圖檔存於同光碟一起繳交,其中設計理念說明字數以500~800字為限。(每一件作品請附一份報名表)

6.以掛號郵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地址:104台北市民權西路27號2樓,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會徽徵選」字樣。

•九、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須另行繳交原始設計電子圖檔,其著作權歸「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所有,並放棄著作人格權。

2.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除保有刪改、修飾權,並有印製、宣傳及刊登之權利,不另致酬。

3.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除追回所有獎勵外,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

4.參賽作品概不退件,未達評審標準,獎勵得予從缺。

5.參賽者應同意主辦單位將參選作品掃描製成光碟供內部建檔使用。

6.填妥徵選報名表格即視為認同徵選辦法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補充規定之。

7.本活動辦法公布於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網站:http://www.nftu.org.tw/

8.上網公告後開始收件,評審完成後除專人通知得獎者外,並將結果公佈於網站。

9.活動聯絡人: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文宣部主任羅德水、蘇惠櫻秘書  洽詢電話:(02)25675117

 

== 報名表請見附件活動計劃 ==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會徽」徵選活動計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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