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 親師日應給有薪假
【中央社╱台北1日電】 2011.10.03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劉建國今天表示,將提案修法,增訂「勞工出席國民教育階段子女的學校家長日」均應視同休假,雇主不得以此為理由扣薪。
劉建國上午公布家長出席親師日給假不扣薪的修法提案,這項提案已獲得16位朝野立委連署支持,希望立法院這個會期盡速完成修法提案,最快明年實施。
劉建國提案表示,鑑於國民教育的「公平性」以及家長對子女的教養天職,他主張修正「勞動基準法」第37條增訂「勞工出席國民教育階段子女的學校家長日」均應視同休假,雇主不得以此為理由扣薪,以維護勞動階層家長及子女的權益。
劉建國表示,學校每學期都會召開半日的家長日或稱(親師日)邀請家長到學校了解學校的行事、課程與活動規劃,與子女任課的教師見面溝通,一學年有兩學期總共1天,是基本且重要的親師溝通時機,基於教育的公共性,應視為「不扣薪的家庭照顧假」的一部分。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受訪時說,家長出席親師日能創造多贏,家長與老師得以溝通觀念,更能了解孩子在學校的狀況,同時可與其他家長作橫向聯繫,比較能夠了解孩子的學習狀況,他希望立法院這個會期能夠完成修法,最快明年2月或8月新學期開始能夠上路。
【2011/10/02 中央社】@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