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反應事項】校長可以強迫老師參加研習嗎?

前日收到會員反應事項:校長可以強迫老師參加研習嗎?

查「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短期進修研習實施要點」之設置目的,係宜蘭縣政府為鼓勵教師短期進修研習,提升教學品質,特依教育部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六條規定,訂定此要點。其中第四點:「進修研習課程經縣府核可後,各業務單位應公布相關資訊,由教師依個人需求自行報名參加。」

此要點清楚說明各單位辦理研習,均須考慮其研習本身的適切性及專業性是否符合教師在教學現場的需要,以精進教學或充實教師專業輔導等能力為目標,鼓勵教師參加。既是一再強調「鼓勵參加」,且該實施要點全文中,並無強制規定必須參加校內或特定單位所辦理之研習,所以,校長實在無權強迫老師參加研習呀!校長若有心提供教師多元的進修機會,應該實際去了解老師的需求,並配合社會時勢的改變,提供最新的資訊及研究,相信老師都樂於參加研習。若是校內研習只是敷衍了事,為辦而辦,校長如何要求老師一定要參加研習呢?另外,校長為控管參加研習的人數,常在教師請假時多有刁難情事,這實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因為從單位主管的角度來看,教師只要確實辦好請假手續,相關的責任歸屬都很清楚,這不是一個值得鼓勵的行為嗎?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整個宜蘭縣的教育資源應該都是共享的,甲校辦了一個很棒的研習,乙校的教師當然希望有機會可以參加,無奈常被校長的核假權牽制住,大家關起門來辦研習,整個教育環境宛如一灘死水,為什麼單位主管不能有宏觀一點的想法與見地呢?

如上所述,校長絕對不可以強迫老師參加研習,如何讓老師自願參加研習,有賴於校長的大智慧。最後,建議教師瞭解相關法規辦法的原義後,「表達立場,理直氣和;如有要求無理,據理力爭。」畢竟有時候遠水救不了近火,老師當然可以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或許,要跨出第一步很難,但是走出來的路比較寬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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