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非教具小禮物贈師 教科書商挨重罰

非教具小禮物贈師 教科書商挨重罰
2011/10/13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mainpage.shtml

【聯合報╱記者羅介妤、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科書商又被公平會處罰了。公平會昨天表示,翰林出版社、南一書局,分別在去年與今年提供不當贈品給學校教師,爭取選用為國中、國小教科書,決議處翰林四百萬、南一一百萬元罰鍰。

另外,康軒文教事業則是散發不實的比較廣告宣傳單,打擊對手翰林,被公平會開罰卅萬元。

公平會昨天指出,翰林出版社去年耗費逾百萬元,採購近三千個八G隨身碟,單價四百多元,在九月開學後發給選擇翰林版本的學校教師。

南一書局在今年國中小學教科書選書期間,採購每支成本價十元的五色螢光筆一千五百支,提供給學校教師,並附上祝福卡片。

翰林、南一都喊冤,表示送的是教學輔具。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強調,多年來一直行文學校,要求不得接受餽贈,如果真的需要這些教具,也有相關的預算可以支付,不要白拿書商的贈品。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翰林出版社贈送的隨身碟所載內容,其實以一般成本價十元的光碟片就能容納,單價四百多元的隨身碟可以作為教師私用;南一書局所提供的五色螢光筆,也不是教學時必要的輔助教具。

孫立群說,教科書業者以提供不當金錢、物品或其他經濟利益等方式,爭取選用為教科書的機會,影響市場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
 

又見不當送禮 公平會重罰2書商 
2011.10.13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記者廖千瑩、林曉雲、胡清暉/台北報導〕又見教科書商不當提供贈品!公平會認定翰林公司及南一兩書商為了爭取教科書選用,分別送8G隨身碟、五色螢光筆給教師,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法,決議分處翰林四百萬元、南一一百萬元罰鍰。

國中小學的教科書,是由學校個別成立教科書選用委員會,由任課老師決定選用版本,書商為了獲得教師青睞,多次提供贈品給教師而被罰。以前贈品包括冰箱、腳踏車,遭質疑後,改送與教學相關的贈品,例如國語科送生字卡、地理科送地圖、自然科送實驗道具等。

教科書一年十億商機 業者罰不怕

台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總會長許永佳表示,教科書一年就有十億元商機,加上參考書和測驗卷,利潤更驚人,數百萬罰款對書商來說,根本是九牛一毛。公平會表示,目前只能對違法的教科書商祭出處罰,也會把處分書副本一併行文給教育部。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認為,應該考慮一併處罰學校來遏止歪風。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強調,每年三令五申嚴禁收受書商餽贈,學校購書人員若有不當接受餽贈的行為,依教師考核辦法或教師法,可給予記過或解聘、停聘等懲處。

公平會日前接獲個人檢舉,指出有教科書商不當提供贈品給教師,發現翰林公司是在國中教科書選完後,才送教師8G隨身碟,一共送了二千八百個,以一個四百多元估算,成本超過一百萬元。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說,翰林贈送的隨身碟中所載內容,只要一般光碟片就可容納,何需送到8G隨身碟?

南一書局則是在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選書期間,提供一支十塊錢的五色螢光筆給教師,一共採購了一千五百支,附有「來自南一書局的祝福」等字樣的小卡,甚至還預告提供國中國文科選書條件,公平會認定南一違法。

此外,康軒五月選書期間,散發小一生活科教科書的比較廣告,並引用不妥適的簡述或詮釋,認定廣告不實,罰款三十萬元。

業者︰送的是輔助教材 將提訴願

翰林出版社企劃經理吳萬萊說,8G隨身碟是輔助教材,南一業務副總吳春財也說,五色螢光筆是要用來作為教導製作風車的教具。兩家業者將提出訴願、尋求翻案。康軒說,廣告並未不實,是時間差造成內容落差,製作廣告當時,對手確實未拿到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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