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訂定明確要求 澳大利亞公布校長專業標準

訂定明確要求 澳大利亞公布校長專業標準
2011-10-17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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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兌現《澳大利亞2020綱要》提出的「建立1個所有中小學都追求卓越的教育體系,讓每個兒童都能接受最優質教育」的承諾,澳大利亞聯邦政府繼去年頒佈《全國教師專業標準》之後,又於近日頒佈了《澳大利亞全國中小學校長專業標準》。

澳大利亞首次頒佈全國統一的校長專業標準,旨在為全國中小學校長提供專業學習框架,為吸引、培養、發展和支持21世紀的學校領導提供基礎,幫助校長自我反思、自我評估與發展、自我指導及管理他人。該標準明確提出,高品質的學校領導對學生學習、教師職業和更廣泛的社區發展至關重要。

凸顯校長在學校中的作用
「在21世紀,校長應是社會上最振奮人心和最重要的職業之一。」《澳大利亞全國中小學校長專業標準》指出,校長應該幫助學生創造未來,為兒童和年輕人的發展負責,使其能夠成為「成功的學習者,充滿自信、富有創造力的個體和有智慧的公民」。

標準首先認為中小學校長在以下幾個方面必須發揮關鍵作用:提高不同水準、不同階段的學生成績;促進教育公平和卓越;創造並維持優質教學賴以生存的環境;影響並傳達社會期望和政府政策;對21世紀的地方、國家乃至國際教育系統的發展作出貢獻。

對於校長的定位,標準明確指出,校長是學校中處於領導地位的教育專業人員,他們啟發學生、教師和社區成員,持續地促進所有個體的學習。校長對教育在當前和未來個體生活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堅定信念。校長通過與廣泛的人群建立網路關係並展開合作,從而確保所有學生獲得最好的學習結果。他們善於創建和維持專業關係和組織,善於處理不確定、複雜和富有挑戰的情境,並與他人共同努力尋求富有創造性和創新性的解決方案,來支持所有學生獲得高品質的學習結果。

此次公佈的專業標準是由澳大利亞聯邦政府組建的「澳大利亞教學與學校領導協會」制定的。該協會是澳大利亞為推行新一輪基礎教育改革於2010年成立的,成立後的一個優先任務就是賦予學校領導制定發展戰略的權力,指導校長為實現教學卓越提供支援,同時培育1支能夠管理和經營21世紀學校的領導團隊。《澳大利亞全國中小學校長專業標準》的制定工作吸引了眾多教育專業人士、各州教育部、教育工會、教育專業機構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參與,還吸收了目前在澳大利亞已經設計與開發出的50多套「領導標準與能力框架」中有價值的部分。

作為一個聯邦制國家,長期以來澳大利亞中小學教育由各州政府負責,沒有1個全國通用的中小學校長的任職條件和選拔標準。此次頒布的專業標準旨在提供1個範本,中小學校長可以依據這個範本,對照自己已有的知識、品質、經驗和技能確定各自的優勢和需要發展的領域。該標準還將成為校長進行專業學習的框架,指導校長進行自我反省、自我評估和發展。

確立校長職業的基準要求
《澳大利亞全國中小學校長專業標準》從願景與價值觀、知識與理解、個人素質與社會人際交往技能3大方面提出了校長職業的基準要求。

願景與價值觀:作為學校願景制定的負責人,校長應該能夠在公平、道德實踐、民主價值觀和終身學習理念的指導下,致力於年輕人與成年人的學習及成長;能夠理解、促成並服務於社區的最大利益;能夠堅持高標準,並在整個學校社區培育尊重的文化。

專業標準要求校長通過專業實踐成為終身學習的楷模,在與學生、教職員工、家庭、監護者及廣泛的社區合作中積極推動終身學習;能夠鼓勵和激發兒童、教職員工、學校社區及其他夥伴的學習熱情,並為每1個學習者制定高標準。同時,專業標準非常強調道德的重要性,要求校長「能夠在道德目標的激勵下誠實工作」,構建與自身、學校教育實踐及組織相關的價值觀和道德觀,推動積極的公民責任與包容等民主價值觀。

知識與理解:專業標準對校長的知識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校長需要理解和掌握的知識包括:熟悉領導理論與實踐,能應用這些知識促進學校發展;精通教育學、課程、評價和報告以及學生健康的最新研究成果和進展;瞭解相關國家政策、實踐以及創新性舉措,包括聯邦和州的相關立法、協議和政策;理解兒童安全、健康和福利的內涵,理解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問責以及其他立法和政策在服務社區和社會中的重要意義;瞭解當前教學、學習和兒童發展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並懂得如何應用這些研究成果來滿足學生的需求;能夠應用當今教育政策、學校教育和社會環境變化趨勢來擴大學校中的教育機會,並在合適的時候與學校董事會、管理機構及其他機構合作共同實現這一目標。

個人素質與社會人際交往技能:專業標準十分看重校長的情商,身為校長,需要定期反思自己的領導和管理實踐,根據情境調整自己的領導和管理方法。他們應該能夠自我管理,並運用道德和社會技能有效處理衝突。能夠在學校社區內建立信任,並為學生和教師創造積極的學習環境。校長應該善於與他人合作,能夠有效與他人交流、協商、合作和提出建議,並與所有學校社區建立良好的關係。他們應該是良好的傾聽者和教練,能夠適當地給予和接受回饋,能夠在工作範圍內考慮社會、政治和當地情況,不斷拓展自己的社會網路並提高自身的社會影響力。

該標準還提出了「中小學校長專業實踐模型」。該模型是1個環形結構,通過計畫和行動、反思和改進等環節,對教與學、自我及他人發展、領導創新和變革、學校管理、激勵社區參與和合作等5個專業實踐領域進行指導。(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

《中國教育報》10月11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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