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校長索營養午餐回扣 教育界之恥
2011-11-27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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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國中小學校長收受營養午餐回扣風暴,持續擴大。至目前為止,板橋地檢署與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已發動三波偵查行動,約談了十七位中小學校長,有五人認罪,以一百萬元交保,兩位校長否認收賄遭到收押。這是台灣教育界的重大恥辱,一校之長帶頭貪汙收賄,把學生營午餐的費用挪為他用、甚至中飽私囊,其結果就是學生飲食質與量降低,受損的是學生的健康。
檢調指出,新北市政府頒訂《新北市所屬學校中央餐廚及外訂餐盒採購契約書範本》,做為各級學校營養午餐招標作業的統一規範,學校可以不經公開招標、採最有利標,校長可遴選評審委員、圈選評定得標廠商等,於是,有業者行賄校長以利取得標案。檢調發現,部分中小學校長拿回扣已行之有年,甚至還有行賄公式,團膳業者依標案規模或每個月學生的用餐人數行賄,以每月用餐人次乘上三元到五元,做為行賄校長的額度,換句話說,如果學校用餐人數愈多,那麼校長可以A的錢就愈多。
在這次檢調十月底展開大規模搜索行動後,就有收賄校長主動投案,並繳回五十萬元的不法所得。以「市場行情價」來看,這位校長等於跟業者了收十五萬人次的學生營養午餐「規費」,多麼驚人的數字!不要以為業者一個人次付三塊錢到五塊錢給校長是小錢,以目前中小學生一個月營養午餐收費五百元到六百元來看,一個人次抽個三到五塊錢,就差不多是一餐的兩成了。
試想,一個校長收賄的學校,就等於學生每天的營養午餐長期打了八折,賠本的生意沒人做,業者會怎麼做?那當然就是設法節省成本了,如此一來,學生午餐的品質與份量怎能不受影響!
學校每學期跟學生收這個費用、那個費用,科目很多。或許個別費用的金額不高,學生和家長也多不深究,但學校是個團體,學生人數眾多,就可能累積出龐大的「商機」;如果學校有人想在各種費用上「上下其手」,從中牟利,積少成多,也很可觀。而其結果,就是學生得到的服務品質,集體變差。
學生的營養午餐因為學校收賄,長期就出現菜色變差、份量變少的情況,就像有些學校的制服品質差、料子薄,於是新生會要求家長在外面做制服,這種事情多了,學生或者家長怎麼可能一直沒有感覺呢?偷斤減兩,總會被揭發。從事教育工作的人,按部就班,要花多長的時間、要累積多少資歷,才能做到校長,校長是非常受人敬重的工作,十萬元、五十萬元,就把尊嚴、靈魂、以至於退休金都給賣了,值得嗎?這些涉案的校長真是蠢不可及。
有些被約談的校長說,廠商給的錢並不是放進私人口袋裡,而是做了校務基金,這也並不合理。學校要採購設備、器材,辦理活動,就應使用合於科目的經費,如果明明經費不足,學校行政單位不肯公開,卻私下挪用學生的營養午餐,就是欺騙行為,教育者的這種行為是相當不好的示範。學校經費不足有經費不足的因應做法,如增加捐款、減少支出等,怎麼可說因為沒錢買電腦,所以每天偷偷從每個學生的午餐裡少幾塊錢呢?更何況,這些不合情理不合法的錢,名目不清不楚,最後是不是真的用在公務上,誰來檢核?校長說了算嗎?
每餐偷學生三塊錢、五塊錢;一本教科書加個十、二十塊錢;一件制服多收學生兩百塊錢、三百塊錢,這種事情一旦被發現,一校之長,拿什麼臉面對學生?有什麼資格再站在台上講做人做事道理?這些人引發了外界憂慮,擔心學校裡頭是不是還有其他不法牟利、圖利的事情,造成教育界信用破產,真的是教育界之瘤、之恥。一旦確定犯案,應予嚴格懲處,絕不可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