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利益迴避應該是現在式

咄咄集:利益迴避應該是現在式

2011-12-15

台灣立報http://www.lihpao.com/

吳忠泰

宇昌案在大選前32天引爆,對於民眾來看,根本不是要澄清吏治,共達清廉,如果要談利益迴避,當下就可以開始。

教育部從去年就開始大手筆對私校放送利多,推動公私立高中職學費齊一,以每年增加數10億預算的代價,改變學生選校流動,直接受益者是家長,間接受益者是私校經營團隊,接下去又提高私校董監酬勞一倍,甚至一度還提出修法消滅私校教評會中非董事教師的保障名額,種種作為對於增加私校經營便利性貢獻甚大,所以許多私校工作者都覺得:最近教育部友善私校經營者實在誠意十足。

誠意歸誠意,試想接下來教育部官員如果在退休之後馬上轉到私校,去擔任校長或職員,有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這不是新課題,立委早就提出各式各樣的質詢,希望堵住官員往私校鑽的問題,可惜至今沒有完成修法。過去10年教育部官員退休後一年內轉任私校任職的數以十計,我們無意否定他們擁有某種專業,可是被當門神的傳言從來沒有停過。

再轉個角度,公立高國中小校長這10年轉任私校校長,更如過江之鯽,有些人更在退休前兩年就被高薪鎖定,甚至在招生宣傳上先開始配合,這要怎樣釐清呢?試想如果教師組織幹部推動有利私校的法案或措施,過了一年搖身一變成私校幹部或董事,會員能接受嗎?社會能接受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上個月主動提出轉任限制條款,在兼顧個人權益及社會價值下,預計在103年12年國教實施後,公校校長教師退休後任職私校,其每月待遇超過退休前常態薪資的6成者,其月退休金應暫時停領(自繳部分除外),這也是全教會以來的主張;全教總更將推動私校領取政府學費補助超過其歲入40%者,應將董事公共化:以公益董事、家長及教師董事充實董事會,如果推動成功,未來也應建立主要幹部不得接任任何學校董事的自律規定,因為「但開風氣不為師」是組織令人尊敬的開始。

反觀官方到目前還未見自律自清,也未主動設計法制,台北市多所私校以未有學費補助時期的私校法為掩護,堅持獨立招生,悍然拒絕提供免試名額,或以直升代替公開免試名額,然而因為部分官員的孩子就是讀這些私校,竟然無計可施,整個免試升學內幕重重,沒有條件的學費補助加上依然故我的獨立招生,壓低整個台北市的免試比例,官員難道不怕社會批判?

貫徹利益迴避,就在今日,教育人可以看不懂宇昌案的是非,至少應該從午餐案學到更多潔身自愛的教訓,寧可從嚴的利益迴避。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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