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致教育夥伴,日安:
轉知100年12月16日『修訂本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實施要點 研商會議紀錄』,請參酌!!!
感謝本會代表胡玉琦老師、林義德老師、梁家鳴老師及黃新民老師的辛勞!在本會代表的努力下,已將日前所凝聚的共識透過此次會議充分表達,在此向本會代表致上誠摯的敬意與謝意!
針對上述會議紀錄,本會代表提出以下幾點疑義:
1. 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實施要點的第四條:協助行政工作之教師每校每週減課總節數表,應無須再減2節課。因為此項條文為各校可以彈性運用之總節數,無關教師授課之基本節數,而且當日並無談及修改此項條文之必要性。
2. 會議中並無“共識“建議授課時數編排實施要點在101年8月1日實施。
3. 授課時數編排實施要點是不是一定得經教審會審議?若教審會還有修改意見,那麼實施的日期為何?
4. 課稅方案自101年1月1日開始實施,1月份的課原則由教師兼任。但下學期的減課的部分,不應便宜行事,直接由教師兼任。因為實際已開始課稅,且課稅減課的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教師備課時間,提升教學及學生學習品質。所以,本會代表主張應遵守100年9月30日教育部的令,在辦理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後,其聘不足教師的課務才由現任教師兼任,以符合依法行政之精神。
基於上述疑義,本會將行文至教育處,並於最短時間內轉知後續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