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學生發起 首個大學工會成立
2012-1-9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記者胡清暉、蔡偉祺/台北報導〕部分台大學生及專任研究助理不滿台大近年來的無預警減薪、薪資遲發、不肯比照勞基法提供保障,認為必須透過工會團結校內勞工,才有可能向校方爭取權益,發起組成全台第一個以大學為事業單位的工會。
將向校方爭取勞權
台大工會籌備小組前晚舉行成立大會,約有四十多人連署,包括教學助理、研究助理、各單位工讀生,及非學生身分的專任助理,會中選舉出首任理監事。
台大工會籌備小組成員、法研所學生黃守達表示,台大近年來對校內的學生工作條件愈來愈苛刻,整體而言,博士生從每月一萬元減為六千至八千,碩士生從六千調整為四千五至六千,到了九十九學年上學期,學務處更提議,降低助學金基數。台大工會籌備小組召集人、社會所學生林凱衡說,在台大領取助學金的研究生必須工作,降低助學金基數,其實等於變相減薪。
為了回應研究生的不滿,台大研究生協會一方面和校方進行交涉,一方面於去年五月做成勞動調查報告,要求改善校園的勞動狀況,卻遭校方拒絕,因此決定成立工會籌備小組。工會籌備小組預計在十八日遞交相關文件至台北市勞工局辦理工會登記。
台北市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江明志表示,須具備勞工身分才能籌組工會,研究助理並非直接受聘於學校,多是由教授研究計畫所聘用,身分上是否符合勞工的定義,還需向教育部、勞委會詢問,才能做出認定。
黃守達說,台大學生要成立的是「企業工會」,台大雖然並非營利事業,卻符合「工會法」事業單位的定義,除了教師、公務員,受台大僱用的勞工都有權利加入台大工會。
台大主任秘書張培仁回應,對於學生工作問題,會持續溝通說明,至於學生組工會,只要合法,校方沒有權力干涉。
國內首見 台大學生籌組工會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9日
http://news.chinatimes.com/
中國時報【朱芳瑤、林志成╱台北報導】
台灣大學部分學生發起籌組台大工會,希望團結校內勞工力量,與校方協商教學助理的薪資問題與校園勞動狀況。工會籌備小組預計於本月十八日遞交相關文件,正式向台北市勞工局辦理工會登記,將成為國內第一個以大學為事業單位而成立的工會。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劉傳名表示,勞工有籌組工會的權利,勞政單位收到申請文件後,會審核資格,包括工會成員是否與學校有勞雇關係。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則表示,研究生擔任教學助理或研究助理,只要有工作受僱事實,包括享有勞健保、以及符合勞工身分,都可以籌組工會。
台大工會籌備小組召集人林凱衡指出,常接獲學生反映,擔任教學助理時遇到薪資遲發、工作時間與薪資不成正比例或無預警減薪等問題,工會成員多次向校方反映,但都沒有得到理想的答覆,因此決定籌組工會爭取權益,希望能循勞資爭議的處理方式解決。
林凱衡說,發起籌組台大工會的成員包括教學助理、研究助理、各單位工讀生,以及非學生身分的專任助理約四十多人,未來也希望非教職和公務員、受台大僱用的勞工一起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