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全國首例教師申訴案/遭解聘奮鬥20年 女老師爭回年資

全國首例教師申訴案/遭解聘奮鬥20年 女老師爭回年資

2012-1-17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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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校園暴力 遭國光解聘

〔記者林曉雲、朱有鈴、胡清暉/綜合報導〕「奮鬥廿年,終於爭回正義!」原私立國光中學的老師徐淑美廿年前因踢爆校園暴力事件,遭到不當解聘,提出了全國首例教師申訴案,去年底終於抗爭成功,解聘後展開抗爭的四年,均獲採認為教學年資。

八十一年五月卅日,徐淑美陪學生到校外開記者會,舉發當時任教的國光中學發生校園暴力及性騷擾事件,當年八月一日校方不附理由就「不續聘」。

大學畢業進入國光,一教就是十一年,很難相信就這樣被解聘,徐淑美說:「我決定要做鬥士。」在父母支持下,從八十一年到八十五年進行「專職抗爭」,她綁起白布條在校門口靜坐,起初還抱著想回國光教書的念頭,「但抗爭愈大,就愈確定回不去」。

抗爭4年 學校堅持拒聘

徐淑美在八十二年創全國首例提出申訴,並「質疑」教師申訴評議會的組成份子都是校長,後來不但爭取到教改人士參與,並獲得申評會認定「應予續聘為宜」,不料校方竟以「為宜」只是建議性質,仍舊拒聘,就算教育局要求國光續聘,校方還是拒絕,且提出行政訴訟。直到八十四年教師法制定通過,第六次申評會的續聘決議獲得法源,學校卻仍舊堅持拒聘。教育局只能在八十五年另行安排她至英明國中代課、隔年成為正式教師。

徐淑美回憶,她曾向某高雄市議員陳情,才剛坐下就被趕走,忍不住掉淚;「被轟出門那一刻,因為太累了,一度想放棄。沒想到真有成功的一天。」

法部個案解釋 校方讓步

從吳敦義任高雄市長起,到現任陳菊市長,「市民有約」時間都看得到徐淑美的身影。最後由立委管碧玲接下陳情案,提案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讓教師在申訴期間,教學年資仍可獲採計;法務部再作個案解釋,確認徐淑美「申訴成功」,校方才願讓步。

國光中學原為中油高雄煉油廠設立,四十八年立案為私立中學,九十四年改為中山大學附屬中學,並由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中辦官員表示,已著手處理徐老師抗爭期間教學年資的補採認;高雄市教育局專委戴淑芬表示,對徐老師申訴成功,樂見其成。

找回正義 徐淑美說值得

一路走得辛苦,但終於有了「白紙黑字」的保障,不只年資、退休金有了著落,更找回了正義。徐淑美最近接到另一位成功申訴的私校老師的感謝信,讓她覺得自己的長期抗爭有價值。

在類似遭遇的私校老師中,有些人歷經抗爭、投訴,卻一直回復不了教職。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秘書長吳忠泰感慨,私校教師的人權比公校更脆弱,部分老師超時加班、被迫當招生業務員,甚至不當資遣或不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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